76萬孩子納入監護系統,多方聯手開展專項行動
——讓留守兒童走進親情的綠洲
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關愛和保護留守兒童是個系統工程,需要家庭、學校、政府、社會各方形成良性互動,發揮合力,讓每一個祖國的花朵都能在溫暖中綻放。“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開展一年來,76萬留守兒童納入監護系統,1.6萬留守兒童返校復學。
76萬名無人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納入監護系統,18萬名農村留守兒童登記落戶,1.6萬名農村留守兒童返校復學。
經國務院批準,2016年11月至2017年底,民政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在全國聯合開展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為主題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
為期一年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落實有效監護,兜住農村留守兒童人身安全的底線,目前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已經全部納入有效監護范圍。
18萬名農村留守兒童登記落戶
牽住“牛鼻子”,落實家庭監護責任
2017年,各級政府部門對轄區內的留守兒童進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引導父母返鄉就業。父母無法返回的,要指定監護人并簽訂監護協議。
牢牢牽住家庭監護責任這個“牛鼻子”,各省(區、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杜絕農村留守兒童無人監護現象,無人監護和父或母一方無監護能力的農村留守兒童監護責任落實比例達到100%。
各地用實際行動履行“一個也不落下”的責任。天津市要求村(居)委會工作人員暑假期間每周進行1次家訪;上海組織動員鄉鎮(街道)、村(居)入戶調查核實家庭監護責任落實情況,全部簽訂《委托監護責任確認書》;安徽對全省近1.5萬名由親戚、朋友監護和5萬名監護情況較差的農村留守兒童委托監護人開展監護能力評估和分類幫扶干預,更換受委托監護人0.8萬人。
扎實做好戶口登記。各地共為18萬名農村留守兒童辦理戶口登記,其中天津、河北、吉林、江蘇、浙江、湖北、陜西、寧夏、新疆完成比例達到100%。河北省多地公安機關采取免費親子鑒定、主動摸排服務等方式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及時登記戶口;云南省將戶口登記作為享受扶貧政策的基礎條件,公安機關采取上門開展戶口登記等方式協助貧困留守兒童家庭申辦戶口登記。
1.6萬名留守兒童返校復學
幫扶“握成拳”,實現從“有學上”到“學得好”
吉林省通化市東江社區的小學生吳丹是一名留守兒童。在社區開展的“代理媽媽”“代理奶奶”一對一包保活動中,社區優秀樓長孫玉文主動當起了吳丹的“代理奶奶”。她經常陪伴吳丹寫作業,為她參加家長會,與老師溝通孩子在校期間的表現,每逢換季還給孩子買衣服。“多虧了‘代理奶奶’,我才能更好地生活和學習。”吳丹說。
東北師范大學中國農村教育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秦玉友認為,“代理家長”可以給予留守兒童更多關愛,還可對其學習進行督促。實踐中,相關部門往往側重于解決“留守兒童是否有學上”,而較少關注“留守兒童是否學得好”。事實上,學得好更有利于保學。專家建議,應建立留守兒童的學業狀況監測制度,及時了解留守兒童的學業狀況。
政府、社會、家庭握指成拳,共同發力。北京市民政局選取50個村(居)委會試點建設兒童之家;湖南、寧夏民政廳制定兒童之家建設管理辦法,投入3000萬元和1000萬元建設兒童之家;陜西省投入1100萬元在農村留守兒童集中縣區創建120個“兒童成長家園”;湖北省教育廳支持230個鄉鎮學校建設留守兒童關愛中心;重慶市教育部門建設鄉村學校少年宮332所、留守兒童之家4385個、校外托管機構1292個……
救助力求細致入微,解決后顧之憂,讓留守兒童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貴州低保救助4.9萬余名留守兒童,醫療救助6.7萬余名留守兒童,臨時救助2.2萬余名留守兒童;安徽、江西對2.3萬余名殘疾、患病農村留守兒童給予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陜西將1123名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納入社會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圍;寧夏、青海將915名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納入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保障范圍;廣東省民政廳實施“雨露計劃”,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招募200多名大學生,對1萬戶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進行精準關愛。
幫助農村留守兒童返校復學。全國共摸排出18778名輟學農村留守兒童,各地共幫助1.6萬名農村留守兒童返校復學,對確實難以入校上學的殘疾農村留守兒童,各地采取送教上門方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30個省份印發困境兒童保障意見
謀求“治源頭”,讓更多留守兒童父母返鄉創業就業
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根本上是要讓留守兒童的父母在農村發展好、留得住。山東省萊西市注重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源頭預防和服務機制,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政策,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庭脫貧幫扶行動,讓留守兒童家庭上升有通道、就業有技能、發展有希望。通過資金支持、技術服務、結對幫扶、訂單收購等方式,扶持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發展投資少、見效快、風險小的特色產業,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財政貼息等方式,扶持農家樂、特色采摘、農耕體驗、休閑養生、旅游產品制作等產業,讓更多的留守兒童父母返鄉創業就業,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數量,為徹底解決階段性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打下基礎。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工作。”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督促各地建立長效機制,對實際工作問題和困難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見,完善受委托監護人監護評估、監護確認機制,著力解決家庭監護缺失、失學輟學等問題。“我們呼吁更多基層工作者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心關愛。讓每一個留守兒童走出心靈的荒漠,走進親情的綠洲。”
《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各地要建立通報制度,定期向各成員單位和市、縣通報情況和數據,實現信息共享、進度共知,督促相關部門和各地抓好落實。
截至2017年底,全國所有省份出臺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意見,建立了由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牽頭人或召集人的領導協調機制。30個省份已經印發困境兒童保障實施意見,28個省份已經理順民政系統兒童工作機制。(記者 潘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