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7月25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埔關 攝影林曉薇)記者25日從廣州黃埔海關了解到,該關近日成功破獲一起水上偷運走私毒品案,該案共計查獲含有復方可待因、鹽酸麻黃堿成分的止咳水3522瓶。
6月12日,根據情報線索,黃埔海關在大鏟島附近水域查扣了一條涉嫌走私船舶中歧輪268號,該船向海關申報空船入境,利用艙底改裝的暗格夾藏走私大量硬盤、紅酒、皮草等高價值商品,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初估案值約7000萬元。6月23日,海關工作人員在私貨倉對上述貨物進行查驗清點時,發現其中含有“咳寶”、“依定拿”、“咳快治”等8種不同品牌的進口止咳水共計3522瓶。經鑒定,該批止咳露均含有復方可待因、鹽酸麻黃堿成分,可刺激中樞神經,達到鎮痛,鎮靜、止咳作用,大量服用會產生快感和幻覺,長期服用容易成癮。
2015年4月3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將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的公告》,已將含有上述成分的復方口服液列為二類精神藥品進行管理。該類止咳水按正常渠道進口必須要有專業從事進出口藥品的醫藥公司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該藥品的進口許可證,并根據規定向海關申報進口,海關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監管。該案的破獲對有效打擊止咳水非法流入、濫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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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頒布實施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將精神藥品分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從生產、經營、使用、運輸、審批程序和監督管理等環節,對兩類精神物品嚴格規定。條例規定,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并將處方保存兩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銷售。此外執業醫師未按照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要求使用第二類精神藥品,或者未使用專業處方開具第二類精神藥品,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
止咳水因為購買方便,隱蔽性強、價格低廉等原因,近年來儼然已成為新型致癮藥物,在青少年群體中日益泛濫,許多地方甚至已經流入中小學校園,藥水變成禍水,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帶來極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