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6月25日消息(記者 張勝強)廣東是化工大省,也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大省。近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實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風險管控“十二項措施”。

  根據近5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凌晨0至6時,廣東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均超過了1/3。
  此次印發的“十二項措施”,涵蓋了危化品源頭管理、危運企業路面管控、車輛檢驗、科技支撐、應急處置、事故追責等7個方面。
  其中,為強化危化品源頭管理,措施要求源頭企業要對所有設備設施、物料、從業人員、作業行為實行統一管理,對進庫裝卸的運輸車輛、駕押人員實行統一調度,從源頭上消除一批隱患問題。
  另外,措施還提出,要強化危化品運輸企業的安全責任,要求危運企業必須按規定及時、完整制作電子運單。
  “這是為解決危運企業‘掛而不管’的問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高涌濤表示,凡未能提供電子運單或電子運單信息與裝載業務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充裝發貨。
  值得一提的是,廣東還率先建立起危運車輛事故“熔斷機制”。凡發生較大以上或發生一般事故但社會影響大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所屬地市交通運輸部門將立即依法責令涉事車輛所屬責任運輸企業停業整頓。
  “涉事企業經申請并經所屬地市交通運輸部門驗收批準后方可重新運營。”高涌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