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8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簡化公積金提取要件材料,其中符合條件的首次提取,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復印件,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根據《關于簡化住房公積金提取要件材料的通知》,職工以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為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首次提取時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復印件,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二次及以上提取仍按現行規定操作,即可依條件通過個人辦事大廳、APP、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辦理網上提取申請,或僅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至前臺辦理。
職工以租房自住為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首次和二次及以上提取均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復印件,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職工辦理提取信息變更時,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復印件,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新規自2017年11月13日起實施,簡化后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要件材料請詳見公積金中心網站《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指南》。
貸款購房提公積金所需材料
、儋徺I一手樓的,提供經市(或區)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證登記的購房合同(已出房產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借款合同、購房發票或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或房款收據(購買廣州市以外房產的,需提供購房發票)。
②購買二手樓的,提供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借款合同、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
注:以前這些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13日起將不再需要。
廣報全媒體記者何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