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網報道,2日下午,廣州市政府召開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會議,通報中央環保督察迎檢工作及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總結并部署今年環保重點工作任務。會上,廣州市政府向11個區政府及15個有關單位下達《廣州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責任書》和《2017年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書》。去年,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廣州的案件有超過六成已經消除污染問題。
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廣州市共接收督察組交辦案件33批1039件,全部按時上報辦理情況,無一退件,有效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在今年年初組織開展的“回頭看”復查發現,1039件交辦案件中有641件已消除污染問題,占61.69%;397件短期內難以徹底解決的,已按辦結要求制定了整治計劃積極整治;同時還有1件存在反彈。
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涉及廣州市的意見有11條,其中,水環境整治8條,點源污染擾民2條,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及處置設施建設1條。為此,廣州市制定《廣州市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明確了11條27項具體整改措施,將確保落實整改不留死角。
改善空氣質量有壓力
此次會上,廣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1—5月,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出現同比下降,達標天數比去年同期減少21天,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的壓力很大。從一些衡量空氣質量的主要指標來看,二氧化氮和PM2.5濃度未達標,PM10濃度臨近標準限值。從廣州各區情況來看,從化、增城、花都、黃埔區空氣質量相對較好,荔灣、海珠、越秀、白云區空氣質量有待提升。
為此,廣州市將進一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強化對“超低排放”火電機組監管;嚴格實施機動車國Ⅴ排放標準,擴大黃標車限行區范圍;開展545座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整治及VOCs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揚塵污染精細防治和港口船舶污染綜合防治。
“小散亂污”整治有待加強
廣州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水環境治理工作總體向好,但城區仍有相當一部分河涌水體黑臭。目前水環境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包括,基層河長職責亟待落實,污染源治理任務艱巨。尤其是“小散亂污”污染源整治有待加強,排污口整治、河道違建清拆進展較慢。廣佛跨界河涌整治工程等部分治水工程項目受征地拆遷、管線遷改、公路開挖、支管施工及河道施工等因素影響進展緩慢。下一步,堅決落實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開展污染源專項整治,抓好重大水務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截污納管。
廣州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穩步推進,但垃圾量快速增長與終端處理能力不足的矛盾仍較為突出。目前,居民垃圾分類投放準確率不高,前端分類收集和中端分類轉運未實現無縫對接,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進度不及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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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白云法院與省環;饡、省環保志愿者指導委員會簽訂合作協議
構建環境資源民事私益訴訟合作機制
2日,廣州白云法院與省環境保護基金會、省環境保護志愿者指導委員會簽訂全省首份環境資源民事私益訴訟案件合作協議,構建人民法院與環境保護公益組織之間聯動協同長效機制。
環境資源審判存在的調查取證難,損害結果的評估鑒定難,案件涉及地域廣、行政區域大、鑒定修復成本較高等困難。經過多次調研溝通,該院與廣東省環境保護基金會、廣東省環境保護志愿者指導委員會大膽探索、積極嘗試,合力構建環境資源民事私益訴訟合作機制。經過多次洽談溝通,簽訂了《關于辦理廣東省珠三角地區跨地級市環境資源民事私益訴訟案件的合作協議》。協議對三方在環境資源保護私益訴訟案件中的功能、角色,如何合作等均做出了明確規定。此外,三方還將對環境資源保護開展聯合宣傳、業務交流、聯系會議等活動。希望通過這次簽訂協議,構建人民法院與環境保護公益組織之間協同聯動長效機制。
廣州白云法院院長鄧淦華表示,此次司法機關與環保公益組織就環境資源保護私益訴訟簽訂“三方協議”在全省范圍內是第一家,是該院與廣東省環境保護基金會、廣東省環境保護志愿者指導委員會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保護的一次有益嘗試,具有標志性意義。希望通過簽訂協議,使各方信息資源共享、專家參與、專業技術與法律意見交流互動等得到制度上的保障。力求以加強司法服務和保障為基礎,打造審判專業、分工明確、執行高效的聯動合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