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網報道,“4月1日起,廣東取消長途駕駛項目考試!”21日,網絡上傳出上述消息。當日下午,記者從多個渠道證實該消息屬實,但截至發稿,省公安廳尚未給出正式回應。省內多家駕校教練表示,贊同取消長途駕駛項目考試,但更關心取消長途考后如何保障學車質量。
記者查閱發現,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的主要根據是省公安廳于2012年6月7日發布的《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機動車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的工作規范》。該文件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在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時,屬初次申領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持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申請增加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等6種情形之一,應首先進行長途駕駛項目考試。長途駕駛項目考試合格的,才能參加道路駕駛技能其他項目考試。
廣州大學城某駕校劉教練介紹說,為了考長途,學員會開一個小時左右的車,但往往需要請兩天假,另外再付幾百元的食宿等費用。對教練來說,也需要面臨長途訓練路上的諸多不確定風險!
針對如何保障學車質量問題,2016年底廣為流傳的“廣東駕考將取消長途訓練”版本曾提到,可能會同時增加科目三培訓里程300公里以上。但目前還不清楚此次具體操作細則。接受采訪的市民均建議,如果沒有長途考試,最起碼也應該在日常訓練中增加長途路段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