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舒旻)11月27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發布公告稱,擬定于12月30日舉行廣州市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聽證會,聽證事項為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在廣州市中心城區(包括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海珠區、黃埔區、白云區、大學城區域等)內供應的自來水價格。
《廣州市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聽證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兩套調價方案,現行的三種階梯水價均有不同程度上漲,其中最高漲幅為方案二第三階梯(每戶每月26立方米以上部分)自來水價格調幅為93.94%。
記者了解到,廣州現行自來水銷售價格自2012年5月21日執行,至今已8年未作調整。現行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具體按第一、第二階梯水量基數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兩點,劃分成三級階梯用水量計收。三級階梯用水量部分分別對應執行三級價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
《方案》共提出兩套方案。其中,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三個階梯水價標準分別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新設居民合表水價標準為2.64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優惠水價維持0.7元/立方米不變;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費標準調整為4.54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維持20元/立方米。
方案二中,居民生活用水三個階梯水價標準分別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新設居民合表水價標準為2.81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優惠水價維持0.7元/立方米不變;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費標準調整為4.84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維持20元/立方米。
《方案》提出,經測算,價格水平處于國內中等水平,對用戶正常基本需求影響有限。
按居民用戶的戶均月用水量15.7立方米,戶均用水3.2人測算,上述用戶2套方案人均月水費增支均不到5元;用水量處于第三階梯的階梯水價用戶水費影響較大,人均月水費增支約20元。
《方案》說明中,對居民接受度進行了預估。該說明文件中提出,合表水價用水戶、第一階梯用水戶、第二階梯用水戶調整后的水費支出占2019年廣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052元比例為0.24%至0.47%,均處于民意調查報告反饋多數受訪者可接受的占比0.1%至0.5%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