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12月5日發布消息,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近日,該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廣東省江門市委原常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鄒家軍(副廳級)提起公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鄒家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鄒家軍,聽取了其委托辯護人的意見。起訴書指控:鄒家軍在擔任江門市蓬江區區長、區委書記、江門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現金及等價財物共計人民幣8549505.17元、港幣91萬元、美元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