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網報道,21日,廣州市法制辦發布《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新規擬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最多15天。
新增出生缺陷防控服務
在優生健康服務方面,意見稿增加了孕檢、產檢等優生健康服務及出生缺陷防控服務的內容,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的婦幼醫療機構和托幼機構,推進0—3歲嬰幼兒托育機構建設。
意見稿規定,應當建立和完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等情況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并將有關扶助工作納入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民政部門應當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房屋行政部門應當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且符合承租條件的城鎮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優先配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有就業意愿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予以優先就業幫扶。
“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
意見稿完善了實行節育手術職工的節育假及其配偶的看護假制度,規定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人員均可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稿提出,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各類“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工資照發,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職工所在單位應當給予保障。
“獨生子女護理假”并非廣州獨創,近年來,包括河南、福建、廣西、海南等地已出臺類似政策,“獨生子女護理假”時間在10到20天不等。
廣州市民政局有關專家表示,這一新規的背景在于“獨子家庭”的老齡化。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逐步進入老年人行列,獨生子女在外地“漂泊”,而空巢老人生病缺乏照顧將成為一個社會問題。“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推出,將有利于獨生子女更好地照顧老人,促進社會和諧。
廣州市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此次的意見稿,從即日起開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眾可在9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箱(gzlfgc@126.com)、廣州法制辦網站、來電來信等方式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