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廣州市人社局發布《促進人力資源服務中介機構創新發展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指出,每年評選出10家“廣州市創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10名“廣州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和10個“廣州市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項目”給予獎勵。獲評“廣州市創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給予100萬元獎勵,“廣州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給予50萬元獎勵。
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
辦法指出,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自主創新。對近三年內獲得人力資源服務領域原始取得的發明專利授權,并在本領域運用、產生經濟效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項專利給予20萬元獎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被評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
鼓勵孵化培育初創型和集聚重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廣州市注冊成立時間未滿3年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廣州市各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的,按其實際支付場地租金的50%進行補貼,每家機構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補貼時間不超過3年;對廣州新引進的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廣州各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的,按規定給予場租補貼,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引進一名諾獎得主
人力資源機構可獲獎50萬
辦法指出,引進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的,每引進一人對引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50萬元;引進的人才兩年內被認定為廣州市杰出專家、廣州市優秀專家、廣州市青年后備人才的,按每引進一人對引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引進”是指高層次人才從廣州地區以外的單位引進到廣州的用人單位,并簽訂5年以上合同。獎勵分兩期發放,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廣州地區工作滿兩年的,按應發獎勵的50%發放;工作期滿五年的,發放全額獎勵。
辦法支持行業人才培養。實施“廣州市人力資源服務業高級人才培養計劃”,每年組織50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高層管理人員到國內著名高校、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學習培訓,由財政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