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提出寬容改革失誤 )
中新社廣州6月20日電 中共廣州市紀委20日公布《關于支持改革創新寬容失誤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改革創新領域要寬容失誤。
廣州市紀委20日召開例行發布會公布了該份《意見》,提出寬容失誤要遵循“鼓勵改革、激勵創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明紀律、嚴懲謀私”的原則。“寬容”的適用內容具體包括5類:推進中央和省、市深化改革及相關試點工作;承擔無先例遵循的探索性工作或科技創新;解決歷史遺留、改革發展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推動轉型發展的項目建設;其他深化改革、探索試驗、推動發展的工作。
“失誤”是指:在創新試點中對政策、環境等把握不夠精準而出現偏差;在上級沒有明確限制性規定的領域和事項中,開展嘗試性工作,未達到預設標準;由于非主觀原因、難以預見等因素,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未達預期目標;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狀況,臨機決斷而突破一般性規定。
而免責須同時符合四項條件:黨紀國法沒有明確禁止,但符合中央、省市決策部署;符合充分論證、集體研究等程序要求;竭盡所能,積極推動、督辦相關工作;沒有蓄意侵害群眾利益,也沒有為自己、利益關系人或其他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具有上述免責條件之一,或存在主動采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挽回損失、主動承擔責任等情形的,可從輕處理。
中共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蔡鵬浩在發布會上表示,認定是否“寬容”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把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的失誤,同明令禁止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意見》還規定了“免責”處理方式,如不影響干部任免提拔使用、廉政和績效考核均免予扣分、不影響個人評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