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6月13日消息(記者官文清 通訊員呂軍萍 張毅濤 梁榮忠)記者今日(13日)從廣州警方出獲悉,近期廣州警方開展對廣州轄區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為由實施敲詐勒索、搶劫等違法犯罪打擊整治專項部署,3月30日、5月8日凌晨,專案組分別在廣東惠州、東莞兩地實施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繳獲涉案車輛8輛,以及涉案假車牌、銀行卡、彈弓等作案工具一批。
經核實,犯罪嫌疑人在珠三角地區及廣東中山、江門、惠州等地涉及案件200多宗,已破獲發生在廣州、東莞、惠州、江西等地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為由,實施敲詐勒索案件37宗。其余案件,公交警方正積極尋找事主,抓緊偵辦中。
“辛苦活”:一夜連撞兩次車
2月5日晚,曾先生駕駛一輛黑色小轎車從廣東深圳開車回梅州。20時40分左右,當車在潮莞高速往東莞方向行駛時,曾先生由超車道越過右側中間車道一輛銀色奧迪小轎車,變線行駛到此車前面,突然感到車身右后側好像傳來“嘭”的一聲響,急著趕路回家的曾先生以為只是高速行駛時揚起的沙石碰撞到車身的聲音,沒有理會。開出沒多遠,忽然,旁邊追上來那輛銀色奧迪,車上的人搖下車窗一邊對曾先生大聲叫罵,一邊揮舞著手勢示意他靠邊停車。不明就里的曾先生趕緊跟著奧迪車向右邊救援車道變道停靠,下車看看究竟發生了什么狀況。這時奧迪車上下來兩名男子,情緒激動地沖著曾先生叫罵,說自己的奧迪車被曾先生的車給撞壞了。毫無心理準備的曾先生完全懵了,難道剛才感到似乎有東西碰撞的那一下就是撞了車?看到對方左前車燈的確有損壞,自己又無法確認,曾先生在兩名男子的施壓下,只有按照對方的要求,賠了1700元作為銀色奧迪車的“修理費”。
結束了此單“快速理賠”的“交通事故”后,銀色奧迪車繼續上路。一小時后,它出現在博深高速,又“碰”上了從汕頭老家駕車回廣州的阿宏。
阿宏也不知道為什么自己就是正常超個車,車后側就會跟那輛銀色奧迪撞出那么大動靜。聽到車后傳來“嘭”的一聲,整個車也隨著震了一下,緊接著就被后面那輛車不停閃燈,提示靠邊停車。雙方停在旁邊的救援車道上,對方車上就下來兩個氣勢洶洶的男子,兇神惡煞地質問他“你怎么開車的?”阿宏下車看過才知道,對方的左前大燈都破了。對方司機說“你把我車撞成這樣,你要把我車修好!”阿宏問對方需要多少錢,對方竟然說更換大燈加上其它的修理費用起碼要8000元。一聽需要賠這么多錢,阿宏提出走保險程序,由他們先修理,所需的費用阿宏通過保險公司來支付。本是情理中的事,對方卻不答應,稱快過年了難以找到修車的地方,要阿宏當面給錢他們自己想辦法修。說著,另一名男子掏出一把匕首來,威脅阿宏馬上給錢,不然就不客氣。
阿宏隱約感到自己遇上的不是單純的交通事故了,在再度交涉后,迫于無奈,只好支付了6000元現金了事。
“危險活”:“碰瓷”搭上小命
公交分局專案組經過對大量警情的對比研判,派出警力出差東莞、中山、惠州、茂名以及江西、福建、浙江、江蘇等地走訪事主,經歷重重曲折,最終調取大量證據,確定了一批在廣東、江西、福建等省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為由,實施敲詐勒索、搶劫的犯罪嫌疑人。3月30日凌晨,專案組實施了第一階段抓捕行動,9名惠州籍涉案嫌疑人落網,其中就包括了敲詐勒索曾先生和阿宏的那兩名嫌疑人張某和鄭某。行動繳獲包括那輛銀色奧迪在內的涉嫌作案車輛5輛,破獲發生在廣州、東莞、惠州、江西等地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為由,實施敲詐勒索案件19宗。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類犯罪都是故意以己車撞對方車輛的方式,人為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為由,訛詐事主錢財。這批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均是通過購買二手或租用“豪車”作案,“開工”前套上假車牌。因為高速公路上行車時速達100公里左右,“碰瓷”險象環生,稍有不慎,不但會賠本賺吆喝,甚至還會搭上性命。
3月25日,嫌疑人楊某等3人駕駛一輛花7萬元買來的二手奔馳,在廣深沿江高速東莞路段物色到一輛銀色商務車為作案目標。趁目標車輛沒有防備,楊某駕駛奔馳車加速向其右后方撞去。當時時速高達110公里以上,由于碰撞的位置未掌握準確,一下子撞到了對方的右后輪胎部位。同樣高速行駛中的商務車被撞擊改變了方向,車頭猛地調向右邊,車身忽的打橫失去控制,行駛的慣性使它一頭撞向右邊隔離帶水泥護欄上,車頭即刻被撞癟變形,機頭蓋被高高掀起如脆弱的紙般皺成一團。司機當場動彈不得,后被確診肋骨骨折。差點造成車毀人亡的楊某等3人私下暗自慶幸沒有釀成大禍。眼見“車禍”弄假成真,已經不是“私了”可以擺平的了,做賊心虛的他們還不忘在交警到來前抓緊換下假車牌。在這次“交通事故”中,他們賠償了事主醫藥費和修車費5萬余元,自己用來作案的奔馳車也損傷不小(輪軸撞斷),花了好幾萬元才修好。
經常在高速公路上飛馳的車流中游走,不得不說高速路“碰瓷”行業是一個“危險職業”。據犯罪嫌疑人供述,曾有一個“碰瓷”團伙的頭目,就是在上路“搵食”時,因車禍喪生。還有一個“同行”因在高速路上作案途中停車換牌,不慎被撞身亡。由此可見,這種在高速行駛狀態下的“碰瓷”,于“碰瓷”者來說,本身就是一種“玩命”行為,更給無辜的事主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不愿私了?打電話給“大哥”!
為繼續擴大和鞏固戰果,在第一階段收網行動結束后,省公安廳迅速將專案第二階段抓捕行動納入“颶風13”專項行動。廣州市公安局聯合東莞市公安局,于5月8日凌晨同時開展抓捕行動,對涉案嫌疑人實施收網。公交分局出動警力分成7個抓捕小組,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及東莞警方的協助下,從8日凌晨3時開始至8時30分結束,將8名廣東茂名籍涉案嫌疑人抓捕歸案,并繳獲涉案車輛3輛,以及彈弓、倒后鏡等作案工具一批。
該伙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通常租用“豪車”作為作案車輛,2至4人一起駕車在高速公路上來回兜轉,物色車上人少,或者帶著老人小孩同行的小轎車,伺機作案。作案前他們準備一塊故意摔壞的倒后鏡換上,趁對方超車后,便使用事先買來的彈弓,從其右后彈射石子、欖核等,使對方車身產生較大異響,以造成剮蹭假象。
雙方停車后,就由一人上前以自己的車輛被對方剮蹭,倒后鏡損壞為由實施詐騙,另一人假裝上前查看雙方車輛的損壞情況,趁機在對方車右側擦一下,留下一道類似剮蹭的痕跡,再以自己的車維修昂貴為名,向事主索要6000—8000元不等的高額賠償。
如果對方提出要出保險,他們就以趕時間等各種理由拒絕,始終堅持“私了”。遇上比較難纏的事主,便自稱黑社會,假裝打電話給“大哥”叫人,恐嚇對方破財消災。
經審訊,部分嫌疑人已供述,在廣州、深圳、東莞等珠三角地區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為由實施敲詐勒索。目前,對該伙犯罪嫌疑人正在進一步審訊中。自5月9日收網行動之后,廣州高速公路上“碰瓷”警情環比大幅下降。
“碰瓷”也是“技術活”
團伙分工明確
為首者:負責提供和駕駛“碰瓷”車輛,尋找“碰瓷”目標車,分得70%贓款。
彈弓手:坐在司機后面,負責用彈弓發射橄欖果,制造碰刮事故假象。
配合者:負責遮擋“碰瓷”車輛車牌,停車后快速下車,借機擦刮目標車輛被射擊部位,或和事主一起下高速公路找ATM取錢。
和事佬:負責唱白臉,“調和”矛盾,與事主講價。
除為首者外,其他所有人共同分得贓款的30%。
作案對象針對三類車主
該類作案人員特別針對中高檔車、女性司機、外來車輛作案。中高檔車車主經濟條件好,大多抱有破財消災的心理;女性車主遇到突發事件容易慌張、害怕;外地車車主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大多會抱息事寧人的心態。
作案時間在司機違章時
一般都選擇在司機違章的時候,正是抓住這類司機不愿通過交警來處理的心理訛詐錢財。一些司機在駕駛機動車時壓黃線、違章調頭、跟車太近等,都容易給那些想“碰瓷”騙錢的人以可乘之機。因此,只要不違章行車,發生“碰瓷”的可能性就會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