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一些位置較好或處于重點開發區域的村居集體留用地進一步受到各方關注,而這些土地在流轉過程中要避免被非法低價處置。4日記者從佛山市順德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悉,受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海凌股份合經濟社委托,該股份社有15個地塊將在一個月后以網上掛牌方式流轉其使用權,這也是近三年來順德最大一宗村居集體留用地流轉。
根據掛牌信息顯示,杏壇鎮海凌股份合經濟社委托所要流轉的15個地塊,處于順德西部生態產業區啟動區。而這15個地塊都設置了競買起始價以及競買保證金,所有地塊競買起始價總計突破7800萬元,參加競拍的投資方最終獲得土地使用權。
實際上,作為國內農村集體土地改革試點城市之一,順德區的農村土地流轉給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活力。
尤其隨著順德開放格局進一步打開,城市擴容、產業發展都急需土地,村居股份社集體留用地就成為一重要來源。如何保證在土地屬性轉變后,村居股份社應得利益不受侵犯,多方對順德村居集體留用地流轉做出了一些探索。
首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撰寫了《新型城鎮化下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法律困境與對策》,該理論教材結合順德實際,建議當地必須完善市場引導機制,建立區、鎮、村居三級聯動的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網絡;規范標準,引入土地面積測量、價格評估第三方中介監管機制,從司法角度闡述如何減少村居集體留用地在流轉、轉讓過程中發生糾紛。
另外,順德區政府進一步出臺相關文件,指出村(社區)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合作開發、轉讓方式處置留用地的,須委托區土地房產交易中心按照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的程序和辦法進行。
“我們會嚴厲打擊非法轉讓倒賣留用地和非法低價處置留用地資產的行為。村委會(社區居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其他形式與他人(含法人、自然人)簽訂的、以合法形式作掩蓋由他人獲取溢價收益的、侵害村(居)民合法利益的協議,一經發現,不得進行公開交易。”該區國土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村居集體留用地流轉、轉讓中發現上述行為,將按相關條例從重處罰相關人,甚至不排除移交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