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4月28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粵海漁)根據《農業部關于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廣東省管轄的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休漁時間調整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休漁作業類型調整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同步休漁;新制度從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廣東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結合實際,組織開展2017年南海伏季休漁工作。
要求沿海各地完善地方政府統一領導、漁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主管部門協同配合的休漁管理機制。各地漁業主管部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各級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
要求全省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和漁政執法隊伍在休漁期間開展“護漁2017-3”伏季休漁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查處違反休漁規定行為、整治海上非法捕撈、漁船船名牌標識不規范及未經批準異地休漁等問題,嚴格規范休漁期漁船過港維修審批程序,對經批準異地維修漁船從嚴監管。
要求沿海各地結合實際,采取積極措施保障休漁漁民基本生活,將休漁期間生活確有困難的漁民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四是要求各級漁業主管部門通過電視、廣播、報刊、微信等媒體平臺,深入漁村、漁港、漁戶,廣泛宣傳報道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內容,營造全社會關注、理解、支持海洋伏季休漁的良好氛圍,確保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順利實施。
海洋伏季休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建立的一項重要漁業資源養護制度。實施伏季休漁有利于漁業資源的保護和恢復,有利于漁業生態的改善,有利于漁民的長遠利益,有利于促進漁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廣東省自1999年實施南海伏季休漁以來,全省管轄海域海洋漁業資源衰退的趨勢得到了一定遏制和緩解,海洋漁業資源保護工作呈現出生態效益突顯、經濟效益初顯、社會效益明顯的喜人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