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低保家庭及低保邊緣家庭注意啦!新的學生助學補助標準即將出爐,根據市教育局下發的《東莞市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在校學生助學補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今后3年,具有東莞市戶籍的這兩類家庭的在校學生均可享受相應的助學補助,根據不同學段補助金額不同,其中補助金額最高的為低保家庭的在校大學生,其每學年可以補助7500元。
目前,該《方案》正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5月5日,相關單位和個人有意見趕緊提。
每年9月可提出申請
《方案》的補助對象為,東莞市戶籍并取得市民政部門審批通過的低保家庭在校小學生、中學生(含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職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大;蛞陨蠈W歷);以及東莞市戶籍并取得市民政部門審批通過的低保邊緣家庭在校高中學生(含普通高中生、中職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大專或以上學歷)。
需要注意的是,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在校學生助學申請每學年受理一次,受理時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在申報時間結束后,將不再受理補助申請,如確實存在經濟困難的家庭可向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助。
申請表可網上下載
其中,申請低保家庭助學補助的學生需要提供《東莞市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在校學生助學補助申請表》(簡稱《申請表》)、低保證復印件及學校開具的在校學生身份證明;而申請低保邊緣家庭助學補助的學生需提供《申請表》、《申請東莞市低保邊緣家庭在校學生助學補助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簡稱《授權書》)及學校開具的在校學生身份證明;大學生另需提供學生證(大一新生可提供錄取通知書)、學費繳交單據。
上述《申請表》和《授權書》可登錄市教育局官網查詢并下載。
在明確補助對象的同時,《方案》也明確了不給予補助金的情況,分別包括:學生(監護人)不提出申請;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中途退學或死亡等情況;公示期間被舉報,經調查確定情況屬實;其他不符合給予補助金的情形。
此外,已享受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助學補助的學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補助政策(不包括國家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