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近2000名用戶率先用上了共享電動自行車。
據深圳新聞網消息,記者29日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一款名為“7號”的電單車已經正式落戶深圳市大鵬新區,開始了共享電動自行車在深圳的實際運營,目前已經在大鵬投放了近400輛共享電單車。
大鵬已投放近400輛共享電單車
大鵬新區是深圳電動自行車非限行區域,當地居民大多自行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出行,但是其中很多不符合國家標準,隸屬超標車,并且當地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非法運營較為普遍。今年,我市將在大鵬新區對電動自行車采取疏導管理措施,把大鵬新區發展為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示范區,通過共享交通工具的不斷普及,以此逐步取代超標電動自行車。作為目前國內首個試點運營的共享電單車,“7號電單車”的相關參數已經通過國家標準,深圳市將對“7號”電單車實施備案納管,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并在轄區完善非機動車道的建設,做好機非隔離,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據介紹,目前,大鵬新區已經投放了近400輛“7號電單車”,并在當地設置了近100個指定停車點,市民初次使用時需繳押金299元,不足6公里和1小時收取2元,超出6公里每公里加收1元,超出一小時每小時加收10元。時至昨日,已經有近2000名用戶用上了共享電動自行車。
通過培訓的駕駛人可享優惠
那么相關部門要如何進行監管呢?深圳市交警局指揮處處長王亞飛介紹稱,深圳交警創新共享電動自行車用戶使用數據與交管數據融合,借助技術手段,記錄每一個市民用戶的行駛軌跡,對嚴重違法行為納入征信系統,由交警部門做出相應處罰。
而為更好地引導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管理,使用者通過深圳交警星級服務模塊進行授權實名認證后,可在任何時間和地點參加微課堂學習,無限次學習考試。培訓合格后,將收到系統生成的電子結業證書。有電子結業證書的駕駛人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
不規范停車會增加費用
作為共享交通工具,防止被損壞和盜竊是市民們較為關心的問題。“我們的車輛沒有二維碼,也沒有外在的鎖具,從騎車到停車,我們全都是靠手機來完成,而且車輛還裝置了智能芯片,有防盜報警功能,可以分辨車輛的非正常使用,此外,我們還與當地相關執法部門進行了聯合。”該共享電單車負責人崔曉琪介紹道,“為避免亂停亂放的現象,我們還引導用戶通過APP在提前設定好的指定停車點集中規范停車,不在指定點停車點還車的,我們將加收‘非定點還車費’,其中超出1公里加收100元。”
此外,7號共享電單車的用戶年齡限制在16歲以上65歲以下,且都是實名制注冊,而且從注冊到啟動再到停車等流程,全都靠手機來完成,避免“家長啟動小孩騎”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