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2月14日消息(記者羅世偉)12月14日,刑辯二十人·廣州站——財務造假犯罪的法律應對與刑事辯護研討會召開。
刑辯二十人·廣州站研討會召開(央廣網發 主辦方供圖)
本次研討會由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主辦,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專業組承辦,鄭城律師團隊提供全程技術支持。廣東省律師協會名譽會長王波、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張永忠、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委員會牽頭人婁秋琴、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主任馬章凱,以及本次研討會承辦人,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廣東省律協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鄭城作為開場嘉賓,為大會獻上致辭。
嘉賓致辭(央廣網發 主辦方供圖)
鄭城介紹,刑辯二十人的創辦初衷,是為了建立學術與實務并重的交流平臺,促進我國法治建設及刑辯理論的發展。“暴雷”作為近年來的熱門詞匯,背后牽涉到的財務造假問題引起了國家及社會的廣泛關注,對刑辯律師提出了新的機遇和挑戰,這也是本次X20年度收官研討會選題的初衷。
馬章凱表示,此次由華南師范大學主辦、大成廣州刑事專業組協辦的X20廣州站研討會群賢畢至、眾星云集。本次會議的主題理論結合實踐,對于年輕律師包括到場的華師學生而言,將是一次難得的學習機會。
張永忠回顧了華師創辦法學院的歷程。他說,法學院的興辦離不開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學工作者的鼎力支持。展望未來,法學院將與實務界同仁們砥礪前行、互助互勉,努力為法治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王波從一名刑辯“老兵”的角度,回顧了自己長達46年的法律工作生涯。他認為刑辯律師群體的特征是團結、好學、鉆研,而X20正是刑辯律師互助交流、抱團取暖的生動寫照。王波會長寄希望于年輕的刑辯律師保持法律信仰和執業初衷,無論任何艱難險阻都無法阻擋刑辯律師砥礪前行的腳步。
婁秋琴充分肯定了財務造假主題的聚焦性,認為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頒布后,諸如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罪名都迎來了量刑上的調整,應當引起高度關注。本次主題對于未來企業家犯罪的預防具有相當的借鑒意義,也將為刑事業務的拓展創造價值。
致辭過后,由北京星來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趙運恒為本次研討會作主旨發言。趙運恒作為主旨發言嘉賓,發表了題為《財務造假的認定與法律責任》的演講。趙運恒認為,當前熱議的最高檢《解答》在法律效力上存在爭議,在庭審中應當重點關注其效力問題。同時,在銀行發布的證券是否屬于證券法中規定的證券問題上,司法機關與證監會之間也尚存在爭議。因此,在刑事辯護當中,仍存在相當廣闊的辯護空間,有待刑辯律師把握挖掘。
主旨演講(央廣網記者羅世偉 攝)
財務造假犯罪的刑法規制及實踐爭議
在趙運恒的主旨發言過后,會議正式進入第一單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馬朗、北京大成(太原)律師事務所主任馬俊、盈科中國區董事會副主任趙春雨、北京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曉琤分別發表主題演講。
會議第一單元(央廣網發 主辦方供圖)
馬朗提到,在財務造假案件中,存在同一行為在公司上市前后被認定為不同罪名的特殊現象。在康得新案等案件中,往往是主要責任人員被認定犯罪,卻未將單位列入打擊名單,可能是對中小投資者予以保護的體現。
馬俊聚焦類型案件,分析信貸財務造假手段,包括虛構交易、偽造合同發票、虛增財務數據等,并探討涉嫌刑事責任如騙取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
趙春雨深入分析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涉及立法背景、司法實踐、犯罪主體界定、法益侵害、犯罪對象及行為類型。強調信息披露制度重要性,探討辯護中證據審查、刑事違法性問題,提出辯護策略和要點。
李曉琤從財務造假案件的全過程進行分析,通過案例揭示財務造假常見手段,討論財務造假的行政處罰、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責任,強調監管與追責的重要性。
財務造假犯罪的風險識別及合規路徑
第二單元的發言嘉賓為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鄭城、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李春光、北京浩略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琦、青海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邢志。
鄭城首先羅列了2024年上半年證監會的執法數據,指出對于財務造假案件的嚴監管時期到來。然后從財務造假的定義與內涵、犯罪構成及法益侵犯三方面,對財務造假案件進行深度分析,并提出立體式追責體系的建立有助于解決投資人困境、化解社會矛盾的獨到觀點。而刑辯律師在面對此類案件中可以發揮的價值巨大,應當幫助客戶樹立應對信心、并將辯護工作前置到行政調查階段。
李春光將視角放在全國有17萬家的民辦學校上,以收入依法分流、成本依法還原為核心,為民辦學校度身定做了一套避免落入財務造假犯罪的解題思路。
陳琦放眼國際,重點分析財務造假定義、康得新財務造假案、跨境案件證據采集認定問題、跨境證據采集認定規則,以及類似罪名處理辦法。陳琦強調涉外證據審查判斷標準,并提出綜合認定在財務造假案件中的應用及其潛在問題。
邢志主要探討了財務造假的定義、典型案例、危害、動因,以及監督機制失效的問題,強調了財務造假的立體化追責體系,包括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并涉及立法與司法層面對財務造假行為的打擊和防范。
會議第二單元(央廣網發 主辦方供圖)
廣義財務造假犯罪的重點領域及辯護方法
第三單元發言嘉賓為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王亞林、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成、國浩律師(濟南)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宋洪昌、廣西銳嘉弘律師事務所主任伍志銳、北京通商(杭州)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胡瑞江、北京大成(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紅新、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云舒。
王亞林聚焦在財務造假案件中必不可少的司法會計鑒定上,發表題為《撥開司法會計鑒定的迷霧》的主題演講。王主任在演講中深入解析了司法會計鑒定的內涵、流程和要求,明確了司法會計鑒定與審計報告的區別,并強調了在刑事辯護中對鑒定意見的質證策略,指出不要輕易申請重新鑒定,而應通過專家輔助證人等方式對控方證據進行有效質證。
馬成深入探討了財務造假的常見行為模式,包括虛增資產、虛假收入和負債處理等,并提出了相應的辯護策略,如早期介入案件、重視行政調查程序和罰金折抵問題,同時分析了近年國內的重大財務造假案例,強調了關注最新權威案例研究和提升跨界研究能力的重要性。
宋洪昌通過案例分析了民營企業大股東在公司收購中財務造假行為的法律后果,探討了財務造假的動機和目的,并詳細闡述了在此類情況下是否構成詐騙罪和職務侵占罪的審查要點,同時討論了民營企業在沒有盈利甚至虧損情況下虛構利潤分配和高管超額工資發放的犯罪構成問題。
伍志銳主要探討了在提供虛假證明文件類犯罪中,證明文件的認定、提供虛假證明文件行為的類型及其認定,以及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行為的認定,包括中介組織人員在執業過程中的職責、失實文件與實際狀況的顯著出入,以及直接經濟損失與嚴重后果的因果關系等關鍵法律問題。
胡瑞江圍繞房地產領域財務造假展開,深入分析各方面臨的困境與矛盾,進而從開發商和建筑商角度提出相應對策,如開發商確保項目完工、留足余款,建筑商避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
李紅新從綜合的角度對財務造假犯罪進行實務探究,主要圍繞財務造假法律責任認定疑難問題展開,并提出財務造假案刑事律師辦案要點,強調此類案件以刑事為核心,充分發揮合作精神,提供綜合服務。
李云舒主要介紹行政法與刑法在財務造假問題上的協作與銜接。李律師指出,聽證規則已上升為部門規章,新規下行政相對人具有查閱卷宗、提出聽證等權利,包括查閱行政處罰作出的步驟與流程,為行政處罰辯護拓展了空間。在行政處罰中,行政機關容易在負責人集體討論制度等環節出現程序違法,應引起律師充分注意。
會議第三單元(央廣網發 主辦方供圖)
在三個單元的主題發言后,研討會進入了圓桌會議的交流環節。由江蘇天賢律師事務所主任任潔主持,廣東司農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吉爭雄、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文龍、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里新作為圓桌嘉賓,圍繞研討主題進行了深度的圓桌會談。
吉爭雄作為圓桌嘉賓首先發表分享,認為會計師行業也同樣面臨“嚴刑峻法”的考驗。會計師行業從原先的國際八大所演變為如今的四大所,一路風雨飄搖,充分說明會計師行業的高風險性。與律師行業的區別在于,律師注重事實與規則,而會計師為企業做報表見證則更加復雜,會計報表是假設和估計的過程,行業準則是做合理性信任,不是絕對判斷。
楊文龍分享了自己經辦的兩個相關案件,并總結提出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的時候,一定要避免財務造假,并重點關注中介機構做假賬的情況,以及預防在造假過程中產生的行受賄風險。
吳里新認為,財務造假不僅關涉交易是否順利的問題,還關涉到社會的信任度問題。吳律師分享了團隊作出的一起關于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案例。在該案例中,律師團隊作出了摘除涉黑帽子、推翻虛構事實認定、證明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三步走策略,最終獲得無罪的良好結果。
圓桌會議(央廣網發 主辦方供圖)
王亞林表示,刑辯二十人走過十一個省會城市,在廣州順利完成年度收官,對鄭城律師及鄭律師團隊的付出,以及大成廣州分所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對于財務造假的嚴監管局面,王亞林認為,刑辯律師應充分參與到社會治理上來,帶來業務的增長,推進法治的發展。
最終,在主持人任潔的宣布下,刑辯二十人·廣州站活動順利閉幕,待到明年春暖花開之際,刑辯二十人也將啟動下一年度的征程,與大家相約北京。
本次活動廣邀來自學術界、刑辯界及財會領域的權威嘉賓蒞臨助陣,到場參會人數超過三百人。經過全天的思想碰撞與主題交流,形成豐碩的理論成果,為我國法治現代化理論研究進程添磚加瓦,也為本次研討會寫下圓滿的句號。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