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超一半農墾農場完成公司化改造
24日,全國農墾區域集團化改革交流活動在福州舉行。福建、內蒙古、貴州、青海、新疆等省區的農墾行業管理部門、地方政府、區域性集團,圍繞構建區域集團母子公司管理體制、整合重組資源資產、更好履行農墾使命任務等主題進行典型經驗交流。
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是深化國有農墾體制改革的主線。福建農墾農場具有數量多、規模小、主管部門雜等特點。全省有112家國有農場,分布于58個縣(市、區),面積萬畝以下的占比超75%,最小的不足300畝。針對這些特點,福建針對各地農業經濟特點和農場的管理體制機制,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推進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
其中,對歸屬地方農業農村部門管理的國有農場,探索形成了農業農村部門管理下集團化企業化改革的“光澤模式”;對歸屬地方國資部門管理的國有農場,初步探索形成了國資部門管理下組建區域集團的“福安模式”和組建農場集團的“龍海模式”;對歸屬地方鄉鎮(街道)管理的國有農場,探索形成了融入屬地鄉村振興的“閩清模式”。
記者從交流活動上獲悉,截至目前,福建全省112家農墾農場完成公司化改造61家,占農場總數的55%,組建區域性農墾集團公司7家,有4個縣(市、區)正研究審批區域性農墾集團組建方案,12個縣(市、區)正著手制定完善方案。
組建后的農墾集團積極承擔地方“三農”各項建設,成為屬地黨委政府抓“三農”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臺,在推進鄉村振興中發揮骨干引領作用。其中,在承擔撂荒地復墾復種責任方面,全省農墾已在永春縣、福鼎市、明溪縣、建寧縣等21個縣(市、區)大力推進撂荒地整治、園改耕、農田建設等項目,實現復墾復種達2萬多畝。(記者 張輝 通訊員 劉文標)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