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12月13日消息(記者羅曉英)不合格31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質量指標等問題。12月13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第4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6大類食品846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標稱福建省安溪百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30日生產的金駿眉(紅茶),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戴云山茶業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福建興佰成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日生產的我是蛋糕卷(肉松味沙拉夾心卷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鼎市石湖勤華便利店。

(二)標稱漳州市睿谷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生產的綿綿抹茶味蛋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羅源縣濱海新城建雪食品店。

(三)標稱福建納麼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生產的三明治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州市鼓樓區鼎盛輝煌食品商行。

(四)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鎮姜文忠快餐店的盤子(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3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惠安潤泰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老姜(包裝日期為2024年10月10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福州優盛達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龍眼(購進日期為2024年9月22日),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漳州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包裝日期為2024年10月14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福建泉州元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采購的菠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漳州市薌城區陳志成蔬菜攤銷售的生姜(訂單日期為2024年10月16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福建萬星城超市有限公司晉江泉安分公司銷售的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7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梅山店銷售的螺絲椒(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6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福安市華寧新鄰售超市銷售的樹上熟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6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三明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鐵棍山藥(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7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廈門市集美區亞密蔬菜攤銷售的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7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上杭縣星凱水果批發部銷售的果凍橙(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8日),2,4-滴和2,4-滴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福州優盛達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牛奶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1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惠安縣齊慶美蛙火鍋店銷售的牛蛙(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4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龍巖福墩墩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荷蘭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永春縣閩愛心超市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3日),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福鼎市岙豐超市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4年10月11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泉州市金雕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1日生產的加飯酒(調味料酒),氨基酸態氮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采購單位為泉州耀盛餐飲配送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金雕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晉江恒興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生產的黃冰糖粒,還原糖分、螨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銷售單位為福建省福萬佳超市有限公司。

五、其他問題

(一)標稱福建省福州市愛尚魚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生產的香烤鱈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霞浦縣游品味食品商行。

(二)標稱寬甸潤達食品貿易有限公司2024年1月10日生產的美味烤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新華都百貨有限責任公司。寬甸潤達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惠安縣日勛小吃店的米粉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1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漳州市龍文區步文街道鄭小偉快餐餐館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福州市馬尾區珊瑚蟲小吃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豐澤區牛肉文餐館的大湯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福州市馬尾區宅孝小吃店的中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福州市倉山區雄蜀記餐飲店的小碟(消毒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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