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綠化委員會、省林業廳授予仙游、順昌、邵武、松溪、連城5個市(縣)“福建省森林城市(縣城)”榮譽稱號,至此,全省已表彰8批共43個“省級森林城市(縣城)”。
森林城市建設是新時期推進我國城鄉生態建設和國土綠化的創新實踐。2017年,我省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已有廈門、漳州、龍巖、三明、福州、泉州6個設區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同時,創建省級森林城市活動持續推進,全省已有64個市(縣、區)提出“省級森林城市(縣城)”創建申請。到“十三五”末,全省有望實現國家森林城市全覆蓋。(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