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13日電(記者 董建國)記者從福建省住建廳最新獲悉,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切實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福建省日前正式出臺規定,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住房時,應充分尊重購房人選擇購房貸款方式的權利,不得阻撓或拒絕購房人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條件或附加條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與其他貸款方式購房享受同等權利。
按照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商業貸款樓盤準入、備案時,應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樓盤的準入、備案,為購房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相關資料。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樓盤準入、備案的,商品房網簽主管部門暫緩開通該樓盤項目網上簽約系統。
福建省強調,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協調、督促住房公積金貸款受委托銀行加強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共同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同時,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商品房預售監管,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對一房多求的樓盤,要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搖號等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要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使用商品房網上銷售平臺,實現購房意向登記、選房等銷售環節網上辦理,避免項目開盤時出現排隊購房現象。
福建省還要求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市場監管,對經查實存在拒絕或變相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并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在整改完成前,暫停該樓盤網上簽約和預售監管資金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