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廈門湖里城管執法局金山中隊執法人員來到該區金山街道后坑社區,檢查垃圾分類落實情況。在這家名為“七八酒食”的燒烤店,執法人員隨機打開一個廚余垃圾桶,發現桶內裝有啤酒瓶、燒烤簽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廈門是福建省首個為垃圾分類立法的城市。根據今年9月10日起正式施行的《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應投放至相應的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對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
執法人員當即向店家進行《管理辦法》相關條例的宣傳勸導,并對該店開具垃圾分類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3日內改正相關行為。
“這是全省開具的第一單關于垃圾分類執法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廈門市垃圾分類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管理辦法》,如果相關單位和人員拒不改正的,單位將面臨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則會被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此外,多次違規被處罰的單位和個人,還將被納入執法“黑名單”系統,列為重點執法監督對象。
據了解,廈門一直堅持廣泛發動老人協會、社工組織、學生社團等社會力量,入戶宣傳垃圾分類。不過,由于部分商家垃圾分類意識較差,且缺少強制措施,垃圾分類很難達到100%。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城管執法部門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由社區監督其后續整改,將有利于進一步推進垃圾分類。
此外,除了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外,《管理辦法》也制定了促進措施。比如,落實生活垃圾處理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投資生活垃圾資源化和再生產品應用項目等。(記者 潘抒捷 施辰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