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務局10月11日發布消息,凡是符合今年3月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出臺《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條件的納稅人,10月1日起,可申請辦理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

  這些條件分別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今年9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在上述公告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對先進制造業的新增留抵退稅政策條件。

  市稅務局貨物與勞務稅處處長廖立公介紹:“對于先進制造業,新政策取消了連續6個月的時間限制,也沒有第六個月50萬的最低限額限制。同時,先進制造業還取消了可退稅金額60%的比例限制,鼓勵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他提醒,10月起,凡是符合今年兩個增值稅留抵退稅公告條件的納稅人,均可申請辦理退稅。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在每月申報期結束之前,完成增值稅的納稅申報以后,向主管稅務機關或通過重慶市電子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共為33戶納稅人辦理增量留抵退稅4200萬元。(記者吳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