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葉閃認為,共享單車不能歸于共享經濟范疇,充其量是“租賃”。它帶來的不是行業內部的調配,而是全新的“租賃”行為,反而給政府出了難題,更多問題應該由企業自行解決。
共享經濟這個詞不是誰都能夠拿來用的。比如最初優步進中國的時候,屬于純粹的盤活存量的共享經濟,通過盤活私家車來分擔城市公共交通的壓力。他僅僅沖擊了舊的管理體制本身,并沒有對社會運行造成特別顯著的實質壓力。
所謂的共享單車實際上不是共享經濟,因為他并沒有盤活大家手里已經擁有的自行車存量;而是自行購買重新投放,所以嚴格來講就是分時租賃。并且,因為單車亂停亂放,已經給社會管理造成了切實的苦惱。姑且不說跟管理體制的沖突,共享單車確實造成了馬路的擁堵,那么因此產生的社會管理成本該由誰負擔?
企業方認為有些地方政府對城市布點持審慎態度不理解,這就屬于揣著明裝糊涂了——他們實際就是希望由政府和當地的財政替他們負擔善后部分的成本,才得以快速發展。我們要注意的是,共享單車這個模式里面燒錢的不僅僅是投資人還有政府,而且政府的錢是被逼無奈被拖進去的,實際上他們是占了公共資源方面的便宜;其次,有人質疑說中國人的素質不適合發展此類模式,這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如果說沒有出現一個對既有水平素質的挑戰的話,可能大家的素質永遠原地踏步甚至倒退。關鍵是新生事物出來之后我們有多大的時間成本和多大的金錢成本能夠把用戶的素質調高到大家希望的發展水平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