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5日消息(記者焦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根據預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近期將出現一次區域性重污染天氣過程。日前,環保部督查巡查辦公室向28個督查組和102個巡查組發布《環境保護部應對重污染天氣督查巡查第1號令》,要求各督查組、巡查組11月4日至8日,按照預定計劃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督查巡查工作。
環保部要求28個督查組重點檢查“2+26”城市重點行業企業、自動監控超標企業、已運行的集中供熱鍋爐等治污設施運行情況、涉氣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以及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錯峰生產落實情況;102個巡查組重點對“2+26”城市各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情況、電代煤氣代煤情況和燃煤鍋爐淘汰改造情況進行檢查。
11月3日,28個督查組對照任務清單的746個具體任務點位進行了現場核實,發現其中112個點位存在環境問題。具體表現為部分地區散煤治理進展緩慢,仍有地方尚未完成“電代煤、氣代煤”任務;部分地區散煤整治不徹底現象比較突出;仍有部分工業企業存在揚塵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防揚塵治理措施不完善現象,無組織排放嚴重;仍有部分地方存在使用燃煤大灶現象。存在問題的點位中,城鄉散煤治理有66個,非工業污染問題有11個,工業企業未落實無組織整治要求有8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有7個,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燃煤小鍋爐淘汰改造的各4個,涉氣“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的各3個,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超標排污或未執行超低排放標準的各2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工業企業其他涉大氣污染問題的各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