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發布 環保部門不履職公民可舉報
2015-07-22 11:47: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7月22日消息(記者杜希萌)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環保部日前在其官網發布《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辦法》明確,公民發現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
辦法明確規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征求意見、問卷調查、組織召開座談會、專家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開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活動,并對各種參與方式做出詳細規定。
近年來,公眾參與環境事務的熱情日益高漲,但也出現了一些盲目參與、過激參與等問題,《辦法》的出臺,可以讓公眾參與環保事務的方式更加科學規范,參與渠道也更加透明暢通。
《辦法》表示,會支持、鼓勵公眾對環境保護公共事務進行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規定公眾對于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舉報途徑。為調動公眾依法監督舉報的積極性,《辦法》要求接受舉報的環保部門,要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及時調查情況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而且還要鼓勵設立有獎舉報專項資金。
《辦法》還提出,環保部門可以對環保社會組織依法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行為予以支持,可以通過項目資助、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活動,廣泛凝聚社會力量,最大限度地形成治理環境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的合力。
針對下一步環保部將如何采取措施推動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環保部的負責人表示,環保部將近期到各地就辦法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建立公眾參與的示范試點,帶動全國環境保護參與工作開展。同時,將組織社會公眾包括環保組織的環境綜合能力培訓,提高他們有效的參與能力。定期探索符合各地實情的公眾參與模式和方法,來開辟工作參與的新路徑。
編輯:許璐娜
關鍵詞:環保部;不履職;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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