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規范四類“影子銀行”業務
2014-01-07 14:46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北京1月7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銀監會日前召開2014年監管工作會議特別提出,要對理財業務等四種業務的風險進行防范,業內關于影子銀行監管加強的傳聞被坐實。
對于“影子銀行”此前業內的標準也不統一。按照目前業內比較認可的說法,我國影子銀行的內涵主要包括三類: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比如新型網絡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這里面就包括了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第三類是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包括貨幣市場基金、資產證券化、部分理財業務等等。
由于涵蓋眾多,這些機構和業務并不是統一分口管理的,不過根據目前業內傳聞,國家已經對它們進行了分類和劃口管理,明確的原則是“誰批準誰監管”。
在此次銀監會年度工作會上,特別提出了加強這方面的管理。其中,對于理財業務,要求建立單獨的機構組織體系和業務管理體系,不購買本行貸款,不開展資金池業務,資金來源與運用一一對應;對于信托業務,要回歸信托主業,運用凈資本管理約束信貸類業務,不開展非標資金池業務,及時披露產品信息。而對于一直處在模糊監管地帶,主要由地方金融辦主管的小額貸款公司,銀監會首次提及并稱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國統一的監管制度和經營管理規則,落實監管責任。最后,對于融資性擔保公司,要求明確界定擔保責任余額與凈資產比例上限,防止違規放大杠桿倍數,還要求建立風險“防火墻”。
編輯: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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