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9月12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9月13日推出系列春拍,近日有媒體報道,在其中的“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獻”專場中,發現了部分拍品是四川省圖書館的館藏文物。這批拍品的專場圖錄號是731-776號,內容是多位書法家、國畫大師致西南名儒林思進的信札。
博物館、圖書館和其他文物收藏單位對收藏的文物,必須區分文物等級,設置藏品檔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并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這次拍賣的拍品中為何會出現館藏文物?后續會如何處理這批文物?
《魚雁集》叢扎 圖片來源:“ 江上說的”微信公眾號
“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獻”專場拍品中,出現了數十件近代名人致西南名儒林思進的信札,官方估價在1萬-8萬元不等,這些信函屬于四川省圖書館的館藏文物,應存于四川省圖書館。這一消息最初由公眾號“江上說的”發出,11日下午,中國之聲記者獨家聯系到文章作者江上。
江上:有我公眾號的讀者給我爆料,讓我關注廣東崇正的拍賣會,說上面有館藏文物。當時他發了資料給我,把四川省圖書館的珍藏真品集的書封面發給我,他說你可以查一下。查了相關的資料后,我去崇正的官微上面看這些東西,也跟從事書法和書畫、古書研究的朋友(討論),我們感覺崇正拍賣的東西是沒有問題的,應該是真品。
為進一步確定即將被拍賣的文物是館藏文物,江上專門買了一本由四川美術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圖書館館藏珍品集》。
謝無量致林思進函 《四川省圖書館館藏珍品集》P158 圖片來源:“江上說的”微信公眾號
崇正拍賣官微截圖 圖片來源:“江上說的”微信公眾號
江上:在書上也是把它列為館藏珍品,它應該是四川省圖書館非常看重的東西,應該是他們很重要的館藏。這種東西流到了市場上去拍賣,如果說拍賣的東西是真品的話,總之它是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從圖書館流出來的,就這種事情,我們覺得不可思議。
林思進是清末民國時期的著名詩人、學者、書法家,多位書法家、國畫大師曾與他通信,這些信札以《魚雁集》的名字組成合集,此次拍賣的文物是《魚雁集》中的部分信札。
江上:他這一次拍賣的應該是《魚雁集》的絕大部分,我看介紹,有幾組書信是沒有出現在這一次的拍賣之中,說明《魚雁集》已經被拆散了。《魚雁集》一個是涉及到近現代的名人非常多,有76位之多,其中有很多都是近現代。比如說,在經學、書畫各個方面的名人,從這么多名人的這種信札里面,它所包含的這種歷史的信息是非常豐富的,所以說它應該是研究中國近代史的一個很重要的文史資料,當然它也還具有很高藝術價值。
江上所發布的文章引發關注,有媒體向四川省圖書館及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求證。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多位工作人員目前對此事不愿意過多談及,其媒體對接部門工作人員戴朝暉11日向中國之聲表示:作為拍賣行,只能盡量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目前也在等待有關方面的調查結果。
戴朝暉:我們公司的一個聲明,這個方面都說得非常清楚了。
在其轉發給中國之聲的回應中,崇正方面表示,對于這批拍品的征集、遴選,廣東崇正嚴格按照拍賣程序進行,經網上查證,此批拍品曾經于2005年拍出。針對不同聲音,鑒于此事尚需進一步與相關當事人核實,研究決定對系列拍品進行撤拍。
四川省圖書館對媒體的回應中,確定這套收錄在《魚雁集》中的書札文物是圖書館館藏,但對如何流入拍賣市場等細節,未予以回應。
一位省級博物館保管部負責人告訴中國之聲記者,省級圖書館、博物館文物流出,是比較罕見的事情。他表示:“一般是不應該的,也是不大可能的。一般省級館的話,很少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現在都是做過普查的,所有的博物館的系列,這些文物藏品不能說100%,應該99%以上都是在國家級的普查系統里面的。我們在2016年已經完成了全國國有博物館可移動文物的第一次普查,所有的這些藏品在國家的系統里面都有存檔的。”
記者在國家文物局綜合行政管理平臺——全國館藏文物數據庫中,未搜到《魚雁集》相關藏品。有質疑認為,這批藏品可能在十幾年前就已經流出四川省圖書館,按崇正方面的說法,這批藏品在2005年就已經被公開拍賣過,網絡可查公開信息顯示,當時的拍賣公司為上海崇源藝術品拍賣有限公司。江上質疑:至少在長達15年的時間里,四川省圖書館未對《魚雁集》的館藏情況進行過說明。
江上:這15年的時間里,四川省圖書館應該說沒有公布過這一批文物失竊了或者說丟失了,那么在這15年里面,他們有沒有發現這些東西已經不在了?如果說沒有發現的話,這個暴露出來他們在管理上是存在很大的漏洞。
上述省級博物館保管部負責人向中國之聲透露,館藏流到市面上,大致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經過嚴格的退出機制,不再以國有文物來收藏;另一種就是失竊。他表示:“現在國家對館藏文物退出機制是有的,你的藏品確實沒有辦法作為展示或者收藏的,但是一般來說,我覺得好像不大可能這種事情。它要退市的話,不是那么簡單的,第一個它確實沒有價值了;第二,它要到省級、國家級這邊備案,通過以后,檔案還要留檔的,至少留到20年。”
我國《文物法》規定:“禁止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將館藏文物贈與、出租或者出售給其他單位、個人;館藏文物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文物收藏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同時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報告。”對《魚雁集》流入拍賣市場,四川省圖書館方面回應,警方已經介入,屆時將以警方調查結果為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文物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會長、中國博物館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霍政欣表示,國有文物不能拍賣,即使此前經過拍賣,私人也不能獲得所有權。
霍政欣:圖書館、博物館這樣的屬于國有文物,屬于限制流通的物品,所以拍賣肯定是要撤拍,也不允許拍賣。如果是四川省圖書館要報案了,公安機關應該會查,這可能中間會涉及到一些文物的犯罪,查清楚以后,肯定要對相關的責任人進行法律懲處。另外,《文物法》規定很清楚,這樣的文物屬于國有文物,肯定還是國家有所有權,所以它不管之前有沒有經過拍賣,它的所有權人都還屬于國家,私人不能獲得這筆文物的所有權的。
此次拍賣的委托人究竟是如何獲得這些館藏文物的?2005年的那次拍賣又是否合法合規?四川省圖書館對館藏文物的管理究竟是否存在過失?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此事的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