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24日消息(記者杜希萌)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僅僅用了一年多時間,共享單車就從小眾流行出行方式成長為大眾共享出行工具。為規范共享單車的運營、使用,《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目前已經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交通部昨天(23日)召開例行發布會對《指導意見》內容進行解讀。未來,共享單車電子圍欄將如何設置?企業運營服務需要怎樣提升?押金監管、信息安全如何實現?
交通部數據顯示,目前全國30多家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累計投放共享單車已經超過1000萬輛,累計服務超過了10億人次。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表示,快速發展的共享單車亟待政府、單車、公眾多方探索治理新路徑。鼓勵和規范是兩個關鍵詞。鼓勵是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讓老百姓可持續的來享受共享單車的便利,規范是要守住安全的底線,守住服務質量的底線。
對于車輛投放數量增長較快與停放空間不足問題之間的突出矛盾,指導意見鼓勵各地自身特點,探索與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蔡團結說,各地還應通過規劃停車點位等方式補上目前自行車停放管理上的短板。要充分考慮租賃自行車的特點,隨借隨還方便。有一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結合,負面清單是機動車道不能停、盲道不能停。正面清單則主要在交通場站、商場人流密集區,有足夠地方停。不主張全城市都畫上白框停車,這失去了互聯網自行車的便利。
北京市此前表示,將在東城人流多、停車資源較少的區域試點規劃近600個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區域。針對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推廣電子圍欄”等措施,摩拜方面表示其智能停車系統已經在搭建中。目前已經搭載OFO、小藍等9家平臺的支付寶也表示,其與和高德地圖電子圍欄功能技術方面已經準備完畢。交通部表示,企業應在提升運營服務水平、用戶押金監管、網絡信息安全等方面,探索精細化管理。必須要求企業投放的車輛和運行的車輛都是要符合相關技術要求的,企業要能發現被損害的車輛及時回收,避免亂堆亂放造成社會治理的難題,同時,還有一些不是使用損壞是人為造成的,這種肆意破壞公共自行車,損害了企業的財產合法權益,有關部門會依法處罰。
《指導意見》還特別明確,不鼓勵共享電動自行車。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主任研究員楊新征對此作出解釋,“不同的城市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認識是不一樣的。有的城市認為,電動自行車車輛容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電池也存在一些安全風險隱患,因此提出暫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也有的城市認為,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解決了部分居民中短距離出行需求。基于安全考慮,采取了比較審慎發展的態度。因此,《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采取了折中方案,即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在指導意見發布后,目前在共享單車市場內占據最主要份額的摩拜和OFO先后發文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的“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強對所屬車輛的經營管理”等內容,表示支持。
OFO方面表示目前已在全球連接了600萬輛共享單車,未來將以交通部指導意見為藍本,提升服務水平。摩拜則表示,目前實現了超過450萬輛單車實時聯網,可掌握車輛位置和運營狀態,同時已經在行業內最早建成用戶信用管理體系。
通過信用手段提升目前共享單車企業服務水平同樣也被其他多家共享平臺認可。小藍單車運營副總裁胡宇沸認為,信用體系的建立未來還將有效提升共享單車行業發展。他還建議,應當密切政府與平臺間的信息共享,“如果用戶在銀行沒有一個很好的信用分,我們可能更容易識別,這樣的用戶進行交押金來進行使用單車,能夠幫助企業減少驗證環節的工作。企業可以提供大數據的報告,可以知道車輛在哪些區域有很大的停放區域,哪些區域有騎行區域,通過這樣的數據可以告訴政府我們可以做這樣的設施規劃和網絡構建,希望能夠加入這樣一個計劃中。”
永安行城市經理劉松源則建議,在車輛投放上,應該有更精細化的管理。投放一定要科學,因為共享單車確實用了城市的公共空間,過度投放不但不能方便大家,還會對各方面都有負面影響,過度投放的車輛也會成為企業的負資產和社會的垃圾。企業一定要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通過一定的測算算法,對熱點區域進行一定的計算,在進行相應的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