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檢查出疑似艾滋病 隱瞞丈夫致其感染
2016-01-12 07:41: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月12日消息(記者王逸群)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艾滋病,是醫院在婚檢過程中必須檢查的一項傳染病。雖然新的《婚姻法》沒有了強制婚前檢查的規定,但是對于新婚夫婦來說,婚檢是為了保障婚后生活更加幸福。對于河南永城的25歲小伙小李(化名),婚檢并沒有給他帶來幸福。
去年,小李夫婦去醫院進行婚檢,女方被發現疑似感染艾滋病毒,但是妻子采取了沉默態度,醫生也沒有把檢查結果告知丈夫。幾個月后,小李被檢測確診感染艾滋病!爸旅彪[瞞的背后,誰該告訴小李真相?誰又該對此事負責?
小李今年25歲,去年3月份,他和自己的女朋友在河南永城市登記結婚;楹鬀]幾個月后,小李被確診感染艾滋病。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小李表示很絕望!爱敃r我很絕望,就說感覺天都塌下來了,我這么年輕,以后怎么辦?”
小李介紹,在完成登記手續的當天,他們前往永城市婦幼保健醫院進行婚檢。結果很快出來了,但是醫生卻單獨將小李的愛人拉到一邊!拔覑廴说慕Y果就是說要抽三次血,我就有疑問,問醫生是不是有問題?醫生就說沒事兒,就是說血脂稠。”
完成檢查后,醫生表示雙方體檢結果一切正常,但是沒有將體檢報告單給小李。小李回憶:“醫生說沒有啥事兒,我說單子給我吧?單子也沒給我。”
然而,去年6月初,小李接到了永城市疾控中心的消息:自己被確診為HIV陽性!拔疫B夜就回來了,回來再到疾控中心檢查,等了一個月之后就給我下來通知說,感染了”。
永城市疾控中心表示,3月份婚檢的時候,小李的愛人已被查出疑似感染艾滋病毒。而早在2006年,她就在夏邑縣疾控中心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并且早有備案。但是讓小李不解的是,為何當時醫院沒有把婚檢的真實結果告訴自己。永城市婦幼保健院婚檢門診工作人員表示,小李的妻子疑似感染艾滋病毒,屬于其個人隱私,當時已經明確告知其妻子。
但是這一點讓小李不能接受,“他說這個屬于個人隱私,我們沒有權利告訴你,要告訴你了我們要負法律責任的。要是他們履行了“告知義務”,有可能我就不會感染這個艾滋病了。法律上有個人隱私權,但是也有知情權。他們只考慮到了個人隱私權,但是沒有考慮到當事人的知情權”。
而小李的妻子說,當初沒有將實情告知丈夫也有自己的難處,“當時我要是給他說了的話,結果要是出來沒有的艾滋病的話,他會怎么看我”?
據當地媒體報道,小李已經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個事件被媒體報道之后,引起廣泛關注。不少網友都對小李的遭遇表示同情。而對小李妻子和醫院的所謂“故意”隱瞞行為,不少人持反對態度。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法律保護個人的隱私權,要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因此,小李的妻子很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醫院提到的保密的范圍不應包括與患者一起生活、極易被感染的人群,特別是患者的合法配偶。
一方面是法律對小李的知情權和生命健康權的保護,另一方面則是對小李妻子的隱私權的保護和尊重,究竟哪一個更加重要?我國目前相關法律法規,面對這種情況,又該如何適用呢?
世界衛生組織艾滋病合作中心主任徐克沂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在婚檢期間夫妻一方被檢查出艾滋病時,醫院并沒有告知另一方的義務。北京市婦幼保健醫院計劃生育病房的主任吳霞也說,新婚夫婦在醫院進行婚檢,夫妻一方被檢查出艾滋。℉IV陽性)時,醫院并沒有告知另一方的義務,因為這是患者的隱私。此外醫院的檢測只是進行篩查也就是初步檢測,最終的確認要以當地的疾控中心結果為準。
吳霞舉例稱,比如說婦產醫院如果在婚檢中檢測出HIV陽性,這只是篩查試驗,不是確診試驗,他們會讓“病人”拿著化驗單到CDC(疾控中心)做確診試驗。試驗人如果拿著試劑證明陽性,由CDC給他明確的診斷結果,是不是HIV陽性了。所有的告知義務全部都應該在CDC,和醫院這沒有關系。婦產醫院沒有權利診斷HIV,只是篩查。
不過吳霞主任也表示,醫院方面一般都會給病人做工作,在穩定病人情緒的前提下,盡量使其配合,讓其如實告知家屬自己的病情。那么,小李的知情權,到底應該由誰來保障?《艾滋病防治條例》中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履行“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的義務。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吳尊友指出,小李妻子的做法,應該是侵害了自己丈夫的合法權益。感染的人應該告訴自己要結婚的伴侶,由其本人去告知,給她時間。因為條例里面規定了,你告知自己的配偶和性伴侶是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事情醫務人員應該非常清楚地告訴患者,應當讓她告訴自己的配偶,否則就是侵犯了自己配偶的合法權益。
我國《執業醫師法》規定:醫師應保護患者的隱私;而《母嬰保健法》規定: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吳尊友指出,面對現實狀況,不論是患病者還是政策制定者,經常會陷入兩難境地:一方面要考慮到保護患者隱私權、維系家庭感情,乃至維護社會穩定;但是另一方面,易感染人群的知情權和生命健康權也是不可忽視的。因此,該案例也曝露出我國和艾滋病防治相關的法律法規,依舊存在“銜接不到位”的現狀。
既然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配偶是易感染人群,他們是否就失去了對真相的知情權呢?據了解云南等省份在地方立法上已經開了先河。如果艾滋病患者或者病毒感染者不主動告知其配偶或者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人,有關部門有權告知。
吳尊友介紹,艾滋病比較重的地區,像云南、廣西、新疆、四川等一些比較重的地方出臺了條例,如果感染者本人不告知的情況下,條例保護義務人員告知配偶。
但是也有專家分析指出,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在不斷完善中,進展也相對緩慢。原因之一就是在平衡“保護艾滋病人的權利”和“最大限度減少艾滋病對社會的危害”的時候,不同地區的接受度并不相同。
編輯:姜萍
關鍵詞:婚檢;艾滋病;知情權;疾控中心
小新說,去年三月,他和女朋友小葉籌備婚事,兩人在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當天,前往永城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婚檢。按照律師和評論員的說法,如果小葉早就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話,應該及時告知丈夫小新。
2016-01-10 10:30:20
永城市疾控中心說,其實小葉在很久以前就已經感染了艾滋病毒,并且有備案。按照律師和評論員的說法,如果小葉早就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話,應該及時告知丈夫小新。云南、廣西等省份在地方立法上已經開了先河,如果艾滋病患者或者病毒感染者不主動告知其配偶或者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人,當地疾控部門有權告知。
2016-01-10 10:02:00
記者昨從武漢市漢陽區婦幼保健院了解到,該院將免費婚檢的服務窗口從醫院“移”到了婚姻登記處。一年來,漢陽區的婚檢率較去年提高了約20%。
2015-05-25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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