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7月1日消息(記者周洪)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今天(1日)起正式實施。上海城管執法總隊今天上午開出第一張責令整改通知書,上海宏安瑞士大酒店因為沒有按規定將垃圾分別投放到相應收集容器,被責令整改。《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如果拒不改正,將被處以罰款。
今天上午九點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總隊來到位于愚園路1號的宏安瑞士酒店進行飛行檢查。在垃圾廂房檢查中發現,存在少量垃圾混投、個別容器未標明垃圾投放種類的情況,負責垃圾分揀的錢先生解釋是一不小心混放的。
依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上海市城管總隊開出《條例》實施后的首張整改單:“該行為違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我們責令他立即整改。”
責令酒店立即改正,拒不改正將處以罰款。上海市城管執法總隊四級高級主辦何玉軍表示:“最主要的還是混合投放的問題,可回收垃圾桶里面發現了干垃圾,也跟負責人同志說了,酒店要搞清楚分類標準,然后按照分類要求,配一些標識非常明顯的垃圾桶。我們執法其實也不是以執法為目的的,根據我們‘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我們想通過整改也好、教育也好,引導企業按照分類要求做到,而我們是對一些拒不整改和屢教不改的才實施行政處罰。”
酒店相關負責人表示,一直很重視垃圾分類工作,對于檢查出來的仍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將認真進行整改。接下來上海城管執法系統將進一步加強日常巡查;針對前期開出整改單的相關單位,做好后續跟進,對屢教不改的單位,將按《條例》規定,未按規定分類投放且拒不改正的單位,處以5000元到50000元罰款。為了確保《條例》施行,上海已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的雙向監督機制,基本建成覆蓋分類運輸、分類中轉至末端處置的全程信息化監管平臺,垃圾分類執法檢查力度也空前加強。今年1到6月,上海城管執法部門共開展執法檢查1.82萬余次,共依法查處各類生活垃圾分類案件1272起,教育勸阻相對人17566人次,督促相對人整改9642起。此前,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彭燕玲就設定處罰基準、執法科學規范、相應罰款幅度設定做了回應:“《條例》規定對個人未按分類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設定了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在設定基準時,我們進一步明確,如果個人是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投的,首次罰款適用50元至100元的基準;如果是第二次及以上的,罰款適用100元至200元的基準;而如果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其它生活垃圾混投,由于后果比較嚴重,罰款基準上調,以體現‘過罰相當’的執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