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6月28日消息(記者周洪 劉飛)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下周一(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目前上海準備情況如何?混裝混運現象是否存在、如何規范?不“一刀切”的定時定點投放,如何推進?今天(28日)上午,上海市召開垃圾分類新聞發布會分別回應了這些熱點問題。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黃融介紹,在去年長寧等6個區實現“整區域覆蓋”的基礎上,今年全面推動“全市整區域覆蓋”。目前,分類實效快速提升,可回收物回收量達到3312噸/日,濕垃圾分出量已達到6160噸/日,干垃圾焚燒及濕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達到2.435萬噸/日。
離《條例》正式施行只剩3天,分類“硬件”都準備好了嗎?目前上海全市已改造了1.3萬個分類投放點,完成率75%,更新完善道路廢物箱標識4萬余只,分類收運體系也基本形成。
黃融介紹,全市配置及涂裝濕垃圾車982輛、干垃圾車3135輛、有害垃圾車49輛以及可回收物回收車32輛,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務點6106個、可回收物中轉站121個、集散場6個。同時,生活垃圾處置利用能力穩步提升,干垃圾焚燒能力已達1.93萬噸/日,濕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已達5050噸/日。
針對“定時定點”如何因地制宜地實施,上海市綠化市容局副局長唐家富表示,市民反映問題主要是“時間不合理、點位不合理”,因此必須做到“一小區一方案”并充分與居民溝通。唐家富說:“同時要滿足‘996’人群和老年人等個性化需求,并通過安裝監控、設置‘誤時投放點’等方式方便上班族扔垃圾。”
為了確保《條例》施行,上海已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的雙向監督機制,基本建成覆蓋分類運輸、分類中轉至末端處置的全程信息化監管平臺。垃圾分類執法檢查力度也空前加強,今年1月1日到6月25日,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開展執法檢查1.39萬余次,依法查處違規案件1224起,教育勸阻13739人次,督促整改7822起。
在執法過程中,城管部門是如何對不同違法行為設定處罰額度的?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彭燕玲對此回應稱,《條例》針對不同的當事人及違法行為,設定了相應罰款幅度。在制定裁量基準時,城管執法部門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情節、后果、次數等因素,設定了相應的罰款基準,以使執法更具科學性和規范性。彭燕玲說:“《條例》規定個人混投的,處罰50元以上200元以下。在設定基準時,我們明確,若個人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投的,屬首次的,罰款適用50元至100元的基準;屬第二次及以上的,罰款適用100元至200元的基準。如果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其它生活垃圾混投,后果更嚴重的,罰款基準相應上調,以體現過罰相當原則。”
上海還有三天就要進入全面垃圾分類的時代,把目光放眼全國,全國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行的怎么樣?還存在哪些問題需要解決?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數據顯示,截至目前,134家中央單位和各省直機關已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46個重點城市已配備廚余垃圾分類運輸車近5000輛,有害垃圾分類運輸車近1000輛。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民生調查”課題組2018年對46個重點城市的入戶調查的結果顯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的家庭占38.3%,較2017年增長11.4%。
從全國范圍來看,住建部環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徐海云表示,目前全國整體上垃圾分類的覆蓋范圍有限,先行先試的46個重點城市只占全國城市的7%左右。同時,這46個城市的進展不平衡,有的城市群眾在垃圾分類方面的獲得感并不強。目前,大部分城市還只能做到在投放環節配備分類收集的設施。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環節的設施配備普遍不足,垃圾“先分后混”的問題還沒有明顯解決。
住建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張樂群表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任務艱巨,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需要長期堅持、不斷投入。下一步,他介紹,切實從娃娃抓起,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等生態文明教育。加快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完善垃圾分類技術設施標準,加強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各環節有機銜接。加強法制建設,通過推動立法加強源頭減量,提升生活垃圾全過程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