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回應討薪女喪命派出所 公安局長道歉
2015-01-03 18:1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太原1月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去年12月13號,河南籍女農民工周某在山西太原討要薪水時,和工地保安發生沖突。緊接著公安民警現身,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幾名農民工被帶到了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意外的是,周某最終卻突然死在了派出所內,而她的丈夫也被打斷了四條肋骨。在死者家屬拍攝的一段現場視頻中,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疑似用腳踩著死者的頭發,這起事件引發公眾的強烈關注。
河南郫縣籍討薪農民工周某非正常死亡一案,昨晚,太原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太原市公安局長汪凡向受害人家屬和社會誠摯道歉。
汪凡:我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對死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受害人家屬和社會,表示誠懇的道歉。我內心是十分沉痛。夜深人靜的時候,心里頭都無比的酸楚,深深的自責,連續三屆公安局長出現問題,太原市任命我來擔任公安局長的職務,只要我在這個崗位一天,就絕不會任由害群之馬來毀壞太原公安形象。亂象不除、絕不收兵!
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汪凡還說,市局已經決定把此事事發當天的12月13號作為“執法警示日”,以牢記教訓。對那些不履行人民警察職責、漠視群眾疾苦、侵害群眾利益的干警,一律嚴處。
目前,已經有三名涉案民警王文軍、郭鐵偉、任海波被立案偵查。然而,消息依然引起了公眾的質疑。昨晚的發布會現場,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對這些質疑,逐一作出解釋。
第一,案發是在12月13日,為什么12月26日檢察機關才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必須符合具備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一法定條件,在立案之前,需要進行必要的初查,以獲取涉嫌犯罪的相關證據。小店區人民檢察院接到小店區公安機關的報告,時間是12月13日19點01分。當天晚上,小店區檢察院即展開初查。12月14日,太原市檢察院聽取小店區檢察院初步調查匯報后,認為案情重大、后果嚴重,極有可能涉嫌職務犯罪,于是決定抽調兩級院辦案力量成立1213專案組。從12月13日到12月25日,檢察機關的初查工作一直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比如僅需要反復比對、研判的視頻監控資料我們就調取了11段,時長達11小時51分鐘。12月25日在下午到26日的凌晨,我們對初查所獲取的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立案偵查的條件,于12月26日上午,決定對王文軍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12月30日依法決定逮捕!
編輯:張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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