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8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超鏈接》報道,近日,在北京地鐵13號線霍營站,一名男子突然暈倒,有兩名熱心群眾先后對其實施心肺復蘇,大概半個小時后,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并將其送往醫院搶救。被送醫之后,該男子最終因搶救無效離世。

  事發后,用于搶救心臟驟停患者的AED自動體外除顫器再次引起關注。今年4月,南京一所健身館內一女子忽然昏倒,附近苜蓿園地鐵站的AED除顫器被拿去救人,進行一次電擊后患者的脈搏和呼吸逐漸恢復。

  國家心血管中心2019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達55萬。AED自動體外除顫器在搶救中到底能夠發揮什么作用?及時、正確的心肺復蘇能夠達到同樣的效果嗎?AED設備一般人能操作、好操作嗎?相關的培訓難不難?碰到心臟驟停患者,我們最好能怎樣做?

  心肺復蘇作用替代不了對癥使用AED

  AED自動體外除顫器能夠自動監測心率,并且必要的時候,可通過快速電擊讓心跳從異常恢復到正常。簡單來說,AED的適應病癥是心室顫動。

  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心內科副主任醫師章海燕介紹,在院外有患者因為心臟的原因發生心跳呼吸驟停等情況,大部分就是因為出現了心室顫動。“顫動的心臟實際上是沒有射血能力的。心臟以高頻在跳動,沒有辦法把血打到全身,所以病人就會出現倒地、暈厥等情況。患者在發生室顫的過程中,AED會釋放一個電壓非常高、時間短促、流量很小的電流。當心臟處于一種紊亂狀態時,用一個高能電流這種外來力量強力地把這些東西鎮壓下去,讓本身具有主導性的竇房結的心率恢復到一個中央控制的地位,然后這個心率就被轉化為竇性的了。”

  據了解,每購入一臺AED設備需要花費2-3萬元,每兩到三年需要更換一次電池,還有檢修和維護成本。

  在AED越來越普及之前,人們最熟悉的是通過按壓和人工呼吸進行心肺復蘇。它能達到和使用AED自動體外除顫器一樣的效果嗎?章海燕表示,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她解釋:“心肺復蘇只能暫時幫助建立循環,讓我們通過外力驅動把心臟的一些血壓到外面去滿足周圍器官的供血。但是,它并沒有從本質上改變室顫。只有靠AED釋放一些高壓的電,才能瞬間打斷這個顫動心臟的節奏。”

  使用AED和進行心肺復蘇的關系不是二選一,而是通力配合。沒有拿到AED之前,要持續進行心肺復蘇。如果能取得AED則優先使用AED,再進行心肺復蘇。正確的心肺復蘇操作將為患者贏得寶貴的搶救機會。

  AED自動體外除顫器會“下指令”

  AED好操作嗎?

  章海燕將AED設備比作非醫療場所急救的“最高指揮官”,打開后,會有一步一步的語音提示。她介紹:“首先,打開電源鍵開關,AED就會播報語音‘請貼上電極片’。然后,一個貼在心尖部,大概在乳房下方。另一個,貼在右邊大概在心底部。第三步,AED會告訴我們插上插頭。AED后有一根線要插在AED機器端。這時候AED就會分析患者心率,比如它會播報‘患者處于室顫’,這時機器會判斷是否需要進行緊急除顫。再之后,就是按下按鈕,完成除顫過程。”

  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整個使用過程中,要謹記兩個“離開”。第一個“離開”是在AED分析患者心率時,要注意不要碰觸患者身體,因為可能會造成機器誤判,產生心電干擾。第二個“離開”,就是在除顫過程中,周圍的人和施救者要后退,不要接觸病人身體,因為AED的放電有可能會對周圍健康的人造成損傷。

  管理上,手動除顫器是三類醫療設備,必須由醫務人員來使用。

  AED自動體外除顫器,其實也是三類醫療設備。在2016年時,相關部門曾表示,要將AED從第三類醫療器械分開,單獨予以分類。北京急救中心培訓中心主任陳志曾表示,根據我國對AED的管理規定,非醫療人員是能夠使用AED在現場進行救人的。

  目前,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給AED設備頒發的注冊證里有這樣的表述:該產品由在基本生命支持、高級心臟支持和除顫方面培訓的合格人員在急救場合中使用。

  那么,這類培訓門檻高嗎?

  章海燕介紹,“理論授課,心肺復蘇的話可能要一小時,除顫的話半小時是足夠的。但是,實踐、操作最起碼也需要半天以上的時間。因為需要有一個不斷強化的過程。甚至像在醫院的急診科和心內科醫生這些專業人員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新演練,就是為了讓這種操作變成慣性記憶。”

  “黃金4分鐘”

  如果您經過培訓,遇到緊急情況,心中還會有顧慮嗎?

  根據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在即將實施的民法典中也延續了這項規定。

  章海燕介紹,“有統計發現,在心臟驟停發生的1分鐘之內進行除顫或心肺復蘇,這個病人的存活率達到90%,3分鐘的話達到70%-80%,當超過5分鐘后相應地存活率就減到了50%以下,超過7分鐘就變成大概只有30%。如果超過10分鐘,這名患者生存的幾率大概就只剩1%-2%左右。”

 

  編輯:劉飛 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