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2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快建設高水平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2020-6-2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方案》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實施范圍為海南島全島。

  《方案》提出,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貿易自由便利。在實現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建設全島封關運作的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實行以“既準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舉措。

  實行投資自由便利,大幅放寬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準入。實行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實行人員進出自由便利,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需要,針對高端產業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實行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實施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航空樞紐,加快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實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有序擴大通信資源和業務開放。大力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三亞向國際郵輪母港發展,支持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和5A級景區。按照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強法治、分階段的原則,逐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稅收制度。著力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鼓勵區塊鏈等技術集成應用于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基礎,以地方性法規和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為重要組成的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營造國際一流的自由貿易港法治環境。制定實施有效措施,有針對性防范化解貿易、投資、金融、數據流動、生態和公共衛生等領域重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