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19日消息(記者楊振)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日前,深圳市規土委出臺新規。新規指出:住房類建設項目應在1年內開工建設4年內竣工完成,對于非住宅類的建設項目,根據樓層高度和建筑面積的不同,分別給出了明確的開工和竣工期限。2018-10-19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深圳市規土委土地利用處工作人員柳景國表示,此次出臺新規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土地供應后期批后監管力度,預防土地閑置,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柳景國:從我們近幾年的調查來看,建設用地開竣工的比率普遍偏低,特別是產業用地,按時開竣工的比例不太理想。
依據新規,土地使用權人竣工延期的,每延長3個月,需按合同地價的1.5%交納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