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6日消息(記者管昕)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近日,四川宜賓交警部門對一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引起社會關注。一名貨車司機因和一輛面包車交會時濫用遠光燈,在這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不僅要承擔次要責任,還要擔負一定的民事賠償。這是四川首例因濫用遠光燈而擔責的案件。17-10-6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宜賓交警事故大隊大隊長彭良全:確認貨車在當時會車的時候,是遠光燈狀態,通過視頻資料和當事人的陳述,以及鑒定的結論,能夠充分地形成大貨車在會車時使用遠光燈的證據鏈。
而在相當多的交通事故中,也有肇事車主反映事故是因濫用遠光燈而起,但大多數取證困難,導致交警部門無法追責。當地交警希望廣大車主牢記這起案件的教訓,不要讓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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