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1日消息(記者 任夢巖)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在共享單車發展大潮下,一些公司開始發力共享電動自行車業務。近日,多個城市公布“共享單車指導意見稿草案”,在規范發展的同時,也引發了是否發展電動自行車的爭議。2017-05-01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按照國家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重量不得超過40公斤、必須配有腳踏板等。但市民身邊,仍能見到大量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路。
北京、杭州、上海近日發布的共享單車征求意見稿草案中,都明確表明,暫不發展共享電單車,而南京的征求意見稿中,卻把電單車放在了和共享單車平等的地位上。
七號電單車媒體負責人崔曉琦告訴記者,他們的車子也都符合國家標準的20公里、40公斤以內,電池的維護有專門團隊,他們并不贊成草案中對符合國標電單車的規定。
崔曉琦:20公里每小時的意思就是跟一般的共享單車,速度大概只快了20%到30%,不會因為超速而引發任何的安全風險。以我覺得以 “不安全”為由來“暫不發展”共享電單車,是不太成立的。
在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看來,1999年制定的標準,已經跟不上目前的實際需求,但實際操作中,還要用18年前的規定來管理,明顯脫節。
郭建榮:99年的時候,我們國家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量每年的年產量不出一萬臺,而現在產量已經達到年產大概3500萬臺。出行消費的方式是由消費者自己決定的,不是說因為這個產品是有什么問題我們就對它進行封殺,這一定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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