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運城4月30日消息(總臺央廣記者李行健)4月30日,山西運城鹽湖警方通報,警方與23根金條被扣押23年的當事人張某某達成賠償和解。近日,張某某稱23年前自己的23根金條被民警非法扣押,合計1253.9克黃金。23年后,張某某代理律師稱,該案相關責任人已被內部紀律處分,但黃金一直未歸還。此后,律師通過信函方式向警方郵寄了國家賠償申請。(此前報道:山西運城警方回應非法扣押市民23根金條:已主動與當事人聯系)
經警方核查,根據國家賠償法,與當事人張某某達成賠償和解。當事人張某某及其代理律師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代理律師張鐵雁介紹,國家賠償是依照當前黃金價格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