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29日消息(記者孫瑩)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與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獨立法院(Asta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 Court 簡稱“AIFC Court”)、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國際仲裁中心(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簡稱“IAC”)在北京簽署了關于訴訟、仲裁和調解對接的多元糾紛解決合作備忘錄。三方代表分別在中、英、俄文的合作備忘錄上簽字。備忘錄包含了共同促進調解及其他多元化爭端解決方式的合作、信息交換、研發項目和培訓方面的合作、案件上的合作與對接等多項內容。通過此次簽署儀式,調解中心分別與AIFC法院和國際仲裁中心達成了訴訟與調解對接、仲裁與調解對接的合作協議,三方共同致力于促進調解及其他多元化爭端解決方式的合作,為中哈之間的投資貿易糾紛化解提供服務。

  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與AIFC、IAC簽署備忘錄(主辦方供圖)

  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國際仲裁中心(IAC)主席芭芭拉·多曼·QC女士認為,調解和仲裁等多元糾紛解決方式已不再是“替代性”的方式,而是眼下公司企業最主要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獨立法院(AIFC Court)法人代表兼首席執行官克里斯多夫·坎貝爾·霍爾特先生表示,希望以這次協議的簽署為契機,各方進一步深化各項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主任王麗女士表示,合作協議簽署后,將積極探索實現調解、仲裁與訴訟的三方銜接,對于對方推薦或者移送調解、仲裁、訴訟的案件,按照相應的規則和程序及時妥善處理案件并作司法確認。共同構建調解、仲裁、訴訟對接的在線系統,建立有效的信息化智能糾紛解決平臺。共同致力于維護在中哈兩國從事經濟、投資、商業活動及其他實體合法權益,減少企業交易成本,降低投資風險,有效地解決矛盾糾紛。

  一帶一路服務機制主席團成員、中國產業海外發展協會會長胡衛平認為,此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在兩國投資合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夯實合作,解決企業的后顧之憂,合理解決爭議問題,以法律武器為兩國企業在投資合作基礎上保駕護航。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劉崢表示,最高法一直支持包括仲裁、調解在內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和完善。2016年,司改辦授予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司法改革子課題單位”。劉崢說:“他們創造的‘訴訟與調解對接、仲裁與調解對接、公證與調解對接、線上線下對接、國內國外對接、官方民間對接’的‘六對接’工作模式效果良好。希望此次合作備忘錄的簽訂能為中哈兩國及其他國家的當事人提供調解、仲裁、訴訟相銜接的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途徑,切實幫助他們高效便捷地解決投資貿易過程中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