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7月16日消息(記者孫瑩)近日,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刷手”索賠1元獲勝引發關注。浙江杭州余杭區法院對淘寶訴“刷手”李某一案判決認定李某在淘寶的交易中,有24筆交易屬刷單行為,違反了淘寶規則,構成違約,支持了淘寶索賠1元的請求。據悉,這是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刷手”案。
所謂“刷單”是指買賣家以虛假交易的形式增加產品的銷量,提高商品排名和信譽度,誤導其他購買者。
2016年7月,淘寶網發現李某的多筆交易存在刷單行為,對其賬號作了限制登錄處理。不服氣的李某起訴淘寶,要求解封賬號并賠償損失。
根據用戶注冊淘寶會員時簽署的《淘寶服務協議》約定,用戶不得從事刷單等虛假交易行為,一旦違反則構成違約。據此,淘寶以違約為由提出反訴。
淘寶在起訴書中稱,淘寶所建立的銷量排名、信用排名等評價體系,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決策依據之一,刷單會對消費者產生嚴重誤導,也損害淘寶的聲譽和競爭力,且會污染數據的真實性。
在被淘寶反訴后,李某主動撤回對淘寶的起訴。今年5月,余杭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交易訂單的快照、日志等信息,李某在24筆訂單中支付款項后又收到賣家退回的貨款,其對此無合理解釋,遂支持了淘寶的訴求,判李某賠償淘寶損失1元。李某接受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近兩年,為打擊刷單行為,阿里在運用多種手段打出“組合拳”:如發現并推送線索,推動全國首例組織刷單者入刑;起訴刷單平臺“傻推網”獲賠20萬元等。
2017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水軍”等不法經營者將受到嚴厲處罰。
“刷單不僅誤導了消費者,損害了平臺的利益,也破壞了良好的營商環境。”阿里巴巴集團法務部高級法務專家張譯文表示,阿里將繼續全鏈條打擊刷單行為,讓刷單平臺不敢刷、不再刷;通過訴訟的方式教育“刷手”群體;嚴厲處罰刷單商家,清零交易量,甚至永久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