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9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布通知,就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和聯動機制,依法妥善處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糾紛作出規定。
通知要求各部門發揮好化解矛盾糾紛的職能作用,協同處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糾紛,為促進旅游業與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服務和保障。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劉敏介紹:“糾紛處理兼顧旅游者權益保護與旅游產業發展,積極引導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者協商和解、互諒互讓、共擔風險、共渡難關。”
通知強調,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強化訴源治理、綜合治理,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對接順暢的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各部門共享信息,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劉敏表示:“文旅部門對旅游經營者加強指導,處理好投訴;司法行政機關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律師積極參與旅游合同糾紛調解;法院為非訴糾紛解決提供支持,通過開辟旅游合同糾紛訴訟‘綠色通道’,運用在線訴訟平臺、小額速裁程序等,實現涉疫情旅游合同案件的快立、快審、快結。”
通知提出,各部門應積極引導當事人變更合同或者轉讓合同,助力旅游企業復工復產。依法妥善分擔當事人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遭受的實際損失,妥善認定當事人的通知和減損義務,平衡涉疫情旅游合同當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