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平頂山9月25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近日,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魯山一初中生一時沖動犯錯 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文章涉及一起強奸未成年少女案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河南省檢察院今天(25日)對媒體回應進展:宣傳工作釋法說理不充分,案件還在審查起訴中,將嚴格依法辦案。
魯山縣人民檢察院的文章說:今年16歲的小趙和17歲女孩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系。7月24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承辦案件的檢察官要“最大限度的關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長”,最終,小趙寫下悔過書和致歉信,雙方父母“冰釋前嫌”,自愿簽訂了和解協議書,小趙家長賠償了小花父母8萬元。魯山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在9月初開學之前,將小趙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小趙得以在開學時回到了學校。小趙的母親給檢察院送來了錦旗,上書“執法為民、盡職盡責、情系少年、傾心相助”。
案件的宣傳引發了社會關注:強奸未成年少女這樣惡劣的案件能否和解?和解是否意味著案件的結束?今天,河南省檢察院宣傳處處長張萍向媒體回應:宣傳產生歧義。“比如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的一種,并不是說取保候審就‘一取了之’了,這個案件還在審查起訴的階段。下一步我們還會嚴格依法辦案。”
張萍表示,考慮到強奸案還在審查起訴階段,有進展后,將對社會發布詳細情況,同時將嚴格執行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