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9日消息(記者劉飛)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目前,《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違法建筑的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在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當中提出,將公共配套類、生產經營性和商業辦公類歷史違建作為優先處理類別,其中,產業類歷史違建既可先確認為非商品性質再轉為商品性質,也可一步到位確認為商品性質房地產。對此,行業專家指出,這并不能理解成是為所謂的“小產權房”轉正。
《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將公共配套類、生產經營性和商業辦公類歷史違建作為優先處理類別。提出對公共配套類歷史違建,為鼓勵處理,免繳地價和罰款;同時,為確保相關建筑的公益屬性,規定其僅能確認為非商品性質房地產。
而關于產業類歷史違建,征求意見稿中提出,既可先確認為非商品性質再轉為商品性質,也可一步到位確認為商品性質房地產。其中,生產經營性歷史違建需補繳50%的市場評估地價,商業、辦公類歷史違建需補繳全額市場評估地價后方可辦理商品性質。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產業類歷史違建主要包括商業和辦公類物業。按照一些城市的做法,目前部分違章違法建筑是采取一律拆除的做法。深圳這次采取補繳地價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也能使得辦公、商業物業不會停止相應的生產功能,能夠保障基本的用房屬性、用途。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及市法制辦表示,通過處理產業類歷史違建,可以明晰土地使用權,盤活存量土地資源,破解產業空間不足等制約深圳城市發展的問題。對公共配套類歷史違建的處理,有利于解決公共基礎設施缺口大、實施難等城市發展突出問題。
西南政法大學劉俊教授指出:“第一,這次處理的兩類違法建筑和‘小產權房’本質上完全不一樣。第二,關于產業類的建筑有部分是可以轉為商業性的產業用房,但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所以部分產業類用房不符合這個條件,也轉化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