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游客被強制安排購物項目 最高可獲三倍賠付
2014-04-17 19:27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北京4月17日消息(記者張聞)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今天聯合發布2014新版旅游合同范本。今后,被強制安排購物項目,游客最高可獲三倍賠付。
2014新版旅游合同范本根據《旅游法》要求,對2010年頒布的舊版做出了較大的改動和完善。 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質量監督處處長段國強介紹了新版合同突出的三點變化:
段國強:一個是和另行安排付費的旅游項目在合同里面,有約束性的約定;第二是對解除合同做了全面的修改;第三個亮點是對傷害消費者利益的情形,有懲罰性的賠償。旅行社有條件履行但拒絕履行,造成旅行者人身傷害和重大損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1倍到3倍的賠償。
新版合同范本將《旅游法》里規定的消費者的拒絕權、任意解除權落地,形成了可操作的合同約定條款,實現了旅行行業的經營者與游客之間的實質平等。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消費者有權利向商家說NO,主要是為了拒絕強制消費者購物、參加付費旅游項目。還有一個權利是消費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不以旅行社是否同意為前提。有利于改善和規范旅行社的營銷行為。希望旅游行業自覺采用合同范本。
今天,國家旅游局已將2014新版旅游合同范本公示。各大旅游企業和消費者均可以在國家旅游局官方網站上自行查詢、下載。
編輯:張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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