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房有望納入立法
2014-03-29 19:12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北京3月29日消息(記者湯一亮 劉樂)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備受關注的《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經國務院法制辦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了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為城鎮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并且明確了“租轉售”的相關條件。業內人士表示,《意見稿》法律效力更高,為一些偏遠城市保障房的發展明確了方向。
意見稿規定,城鎮住房保障為住房困難且收入、財產等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支持和幫助,滿足其基本住房需求。這就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了保障體系。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這對于未來的保障應該說是應保盡保。
張大偉:這種公租房它的實際需求更多的是一些非本地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這點來看,未來會逐漸納入到這個體系,就有可能使得保障房的覆蓋人群的比例由之前的20%擴大到30%以上。這樣,對于未來的保障應該說是應保盡保。
在防止“福利陷阱”方面《意見稿》也做出了更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對惡意申購或者是虛假材料申購的,明確了懲罰措施。《意見稿》中明確:申請人隱瞞、虛報或者偽造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等信息申請城鎮住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部門給予警告,向社會通報,并依法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征信機構記入個人征信記錄;已承租、承購保障性住房的,責令退回,按照市場價格補繳承租、承購期間的租金,并處應補繳租金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已領取租賃補貼和租金補貼的,責令退回,并處領取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申請人在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城鎮住房保障。
現在保障性住房房建設的規模和數量越來越大,對于居民是否違規申購、騙購騙租該如何監管呢?張大偉說,違規申購保障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詐騙行為,應該由住建部門、工商部門和公安部門聯合監管:
張大偉:以一線城市為例,一套房產動輒幾百萬,如果說申請到一套,不管是限價房還是經濟適用房還是公租房的話,獲益能夠市場化,動輒受益幾百萬。必須要讓競得的人很難通過保障房獲益,而沒有競得的人也沒有明確的損失,應該是提高政府擁有的產權比例,降低個人擁有的產權比例,這點如果在法規中完善的話,就可以減低非真實保障人群,避免“福利陷阱”。
編輯:張喬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