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發改委嚴打標價外加價售房
北京晨報訊(記者 王海亮)北京市發改委昨天發布《關于規范商品房經營企業價格行為的提醒書》,要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房,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
《提醒書》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應在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一致。
《提醒書》明確要求,標價內容、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提醒書》詳細列出了標價牌或價目表上必須要明確標示的內容,其中包括:房屋性質、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套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單價、每套銷售總價;銷售商品房有優惠的應標示折扣幅度及享受折扣的條件;銷售地下停車位的,應標明每個在售車位的面積和銷售總價。
《提醒書》要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經營者應對每套商品房明碼標價。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以及在項目說明書、銷售推介或通知、聲明、告示對價格作出的具體確定的承諾,必須真實、準確、嚴謹。
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已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提醒書》要求,商品房經營者不得使用虛假或不規范的價格標示、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誤導購房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