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消息 1月14日,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在肥高校在校參保大學生在享受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享受合肥市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待遇。在校參保大學生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大病保險費用實行聯網實時結算。
合肥市人社局介紹,從2017年1月1日起,在校大學生施行大病保險辦法,原大學生省級調劑金制度不再執行。 2017年大學生大病保險基金按每人每年40元籌資標準,從大學生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中劃入。大學生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專戶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確保資金安全。
同時,為做好大學生醫療保險大病待遇的銜接,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的大學生大病保障待遇,參照原省級調劑金管理辦法過渡執行,由合肥市醫保中心按各高校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