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場星報報道 昨日,記者從合肥市國土局獲悉,本年度合肥首宗租賃住房用地“出爐”,面積68.79畝,位于高新區文曲路以西、皖水路以南,按照出讓規定,該宗地所建住房只能用于租賃,不得轉讓和銷售。
該宗地暫定12月28日下午14:30出讓,競買保證金1.8億元,規劃用途為居住(租賃住房)、養老設施(10畝),面積68.79畝,位于高新區文曲路以西、皖水路以南。競買人須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競得人須按要求進行建設,所建住房全部由競得人自持,僅用于租賃,不得銷售和轉讓,不得改變用途,其不動產產權整體登記在競得人名下。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要求,規劃建設一座占地面積不少于10畝、床位數不少于500張的養老設施(護理院),建成后須全部自持。否則,均視為違約,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
如競得人非合肥市區域內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7日內,向高新區管委會提供與合肥市區域內1家以上(含1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簽訂的合作協議。協議中應明確:雙方在高新區共同出資成立合作公司實施護理院的運營;醫院具體負責護理院的醫療生產運營管理事宜,同時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年人優先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相關服務。如競得人為合肥市區域內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7日內,向高新區管委會提供護理院的運營管理承諾。承諾內容包含:醫院具體負責護理院的醫療生產運營管理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