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藥監局日前啟動為期5個月的專項行動,針對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品經營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假劣藥品、擾亂市場流通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
專項行動將重點整治違法回收藥品、銷售回收藥品、銷售假劣藥品、以中藥材及初加工產品冒充中藥飲片銷售、出借柜臺為他人非法經營提供便利等行為。省食藥監局要求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對2016年1月1日以來藥品購進、銷售和使用行為進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報告,報送所在地食藥監部門。食藥監部門將對本轄區內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逐一開展檢查,檢查覆蓋率100%。
對集中整治發現的違法違規藥店、診所,食藥監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省食藥監局鼓勵公眾對藥店、診所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31”。